成都理工大学新生开学入学须知指南和报到时间
新同学,欢迎您!
祝贺您被我校录取。为使您顺利入学,现将您在入学报到时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
1、报到时间:2014级本、专科新生的报到时间是9月10日至11日。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各火车站售票点购买半价火车票。请新生务必准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先向我校招办致电再传真申请报告),并附所在单位(或街道)证明,请假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周。期满后须持有关证明材料方能报到入学,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将视为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2、报到地点: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学校在成都火车北站、火车东站设有迎新接待站,备专车迎接新生。在报到期间,在体育馆报到统一办理入学手续。
3、为了更好地迎接新生,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不要提前到校,提前报到者食宿自理。
二、报到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办理时注意事项:
(1)户口关系。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成都市20个区市县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含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锦江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都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金堂县、双流县、郫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其他省、市、区、县的新生,是否迁移户口由新生自行决定。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往地址:成都理工大学。迁移证每人一张单独开(必须盖有公安部门公章及户籍专用章方为有效)。从新生报到起40天内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户口迁入学校后,除转学、退学的学生外,其余学生须毕业时才能迁出户口。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各省市招办录取新生名册上的姓名一致,使用国家规定的简化字,涂改无效。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3)身份证。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可自愿选择办理。
3、中共党员:新生党员需携带县级及以上地方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为新版党员介绍信,介绍信一式高考志愿助手,需将第二联和第高考志愿助手一并交至我校;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级及其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介绍信抬头: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去往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另请携带党员档案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入学后须交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共青团员:携带团员证。团员证不慎遗失的,须出具乡级及其以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入学后交各学院团委),并补办新的团员证。
4、新生纸质档案办理根据各省(市、区)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新生向当地招办咨询。部分省份要求新生自带档案报到,自带档案报到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到本人所属地区招办或所在中学提取本人纸质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擅自拆封,入学后由班主任统一上缴档案馆。若要邮寄档案请按以下地址寄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收件人:成都理工大学档案馆邮编:610059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一底片)照片10张(彩色,背面注明学院、专业、姓名)。
三、代管费、服务性收费标准
(一)教材费
除中英联合办学项目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商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2014级新生教材费900元/人外,其余2014级普通本、专科新生教材费800元/人,由计划财务处收取。教材费为预收,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
(二)军训服装及军训教材费
学生军训须统一着装。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学生统一代购了军训服装,每生收取军训服装费、军训教材费等110元,由计划财务处收取。
(三)体检复查费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入学新生须进行体检复查(包括从校外升入本校的专升本学生)。体检复查项目包括内、外、皮肤、眼等科常规检查和肝功、血常规检测、X光检查等,按低于成都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体检复查费60元/生,由计划财务处收取。
(四)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55号)和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做好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医办〔2014〕8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14学年度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4〕31号)规定,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2014学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收取标准为五年制2010级学生每人补缴10元;五年制2011级学生每人补缴20元;四年制2011级学生每人补缴10元;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每人缴80元/学年;专升本学生每人缴80元/学年。该费用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收取。
(五)卧具费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2〕349号)要求,为了方便和爱护学生,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了卧具生产厂家到校销售床上用品,所销售的床上用品已经通过省质检部门检验,卫生质量标准合格,也符合学校公寓化管理规定和质优价廉的要求,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购买。每套床上用品包括3斤和4斤重棉絮各1床,床单、被套、枕巾和枕套各2张,枕芯1个,蚊帐1副,床垫1床,共计540元,此项收费由销售厂家收取并出具收费票据。
根据要求,如果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必须向学校提供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经省质检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备案、由学校后勤服务集团审查后方能带入校园。学校严禁将“黑心棉”、有传染病源、洗涤褪色等有害公众健康和卫生的卧具带入公寓。
四、收费时间、方式
1、网上银行批量代扣方式
新生应于9月3日前将应交费用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达的银行卡内。
2、现场收费点收费
在新生的报到时间,在计划财务处设立的现场收费点通过POS卡刷卡缴费或现金缴费。
五、特别提示
1、新生报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新生赴校路费等,均由学生自理。
2、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包括体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入学教育期间组织英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请所有新生作好准备。
4、由于新生报到期间人员较多,犯罪分子也会趁机以新生或新生家长的名义混入校园,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不要随便请人代管、代拿行李。
5、到校后尽快办理报到手续并将学费交至财务处收费点,不要请人代交,不要轻易将银行卡、个人证件交付他人,以免造成个人财务损失。
6、迎新期间,学校只在迎新点有交费事项,请不要向其余任何单位和个人缴纳费用。
7、请务必记住我校保卫处治安科的电话号码:028-84078740,以便遇到紧急或可疑情况,拨打核实或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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