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在山西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安排
由于我省在山西招生专业较多,专业课的考试类型请考生认真阅读,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模特)专业必须参加我校校考并按照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曲艺与社会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配音)、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专业必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在省统(联)考合格基础上按照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空中乘务)拟承认并使用山西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考试成绩;余下专业均承认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按照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拟在山西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安排
专业序号 | 专业 | 层次 | 专业课考试形式 |
1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本科 | 参加我校校考(北京考点) |
2 | 表演(模特) | 本科 | 参加我校校考(北京考点) |
3 | 表演(曲艺与社会文化) | 本科 | 在省表演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北京考点) |
4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配音) | 本科 | 在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北京考点) |
5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 本科 | 在省广播电视编导联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北京考点) |
6 | 表演(空中乘务) | 本科 | 拟承认并使用山西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考试成绩 |
7 | 摄影 | 本科 | 承认并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
8 | 表演(影视表演) | 本科 | 承认并使用省表演统考成绩 |
9 | 表演(音乐) | 本科 | 承认并使用省音乐统考成绩 |
10 | 表演(舞蹈) | 本科 | 承认并使用省舞蹈统考成绩 |
11 | 书法学 | 本科 | 承认并使用省书法统考成绩 |
12 | 舞蹈表演 | 专科 | 承认并使用省舞蹈统考成绩 |
注:以上所有内容最终以省招办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