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一)
厦门大学本科生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精神,为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优秀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的创新型人才,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凡符合本年度教育部与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保送条件,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校本部)就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学生成绩优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热爱外语类专业。
16所外国语中学为: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校区、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计划
1.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数如下表。
专业 | 英语 | 日语 | 法语 | 俄语 | 德语 |
招收保送生计划数 | 40人 | 5人 | 5人 | 4人 | 4人 |
三、申请办法
1.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近年招生实际情况,给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分配若干推荐名额,由中学统一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优秀学生申请参加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考试。
2.网上报名:中学推荐的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需网上报名,请申请者于1月8日-1月13日登录我校外语类保送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为: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报名表》。
3.寄送材料: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于1月16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寄达我校招生办(邮编:361005;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有条件的中学请将推荐申请我校的所有学生材料收齐,由学校统一寄至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①填写完整并经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厦门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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