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
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教育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为给部分优秀本科学生提供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转专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本着学生自愿、转出转入专业双向选择、转入学院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转专业工作在学生一年级学习结束后进行,允许转入同年级或下一年级继续学习,按转入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核毕业;非医学专业转入医学专业者,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4.综合考虑我校专业特色强、教学资源有限的问题,各专业转专业人数控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原则上不超过我校二本录取(四年制、五年制)人数的5%,依学校当年统一发布的数字为准;
-2-2.在操作程序上,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转专业不允许转入中医学(桂派杏林师承班)、中医学(免费农村定向班)等特殊班级。
6.非医学专业转入医学专业,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转专业
1.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并获得所在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推荐;
2.在本专业班级必修课学习成绩排名前15%,且无不及格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
3.身体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定向培养的学生;
2.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第二学期放假前一周内完成。
2.审核时间:第三学期开学第1周内完成
3.考核时间:学生入学第三学期开学第2周内完成。
(四)转专业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笔试及面试。
2.考核内容:由各学院制定组织。为拟转入专业一年级的
门课程,考核课程详见附件。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其成员由教务处领导、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确定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负责审核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办法;负责审定各学院上报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入选名单。
(二)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办主任和数名教师代表组成,工作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办法;负责对报名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及面试,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的入选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生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校教务处于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发布“新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公布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班级、学生人数及考核办法;
2.学生应在第二学期放假前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每人限报转入1个专业),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交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家长知情同意书。
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到拟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登记。
3.各学院于学生入学第3学期开学第1天,将报名参加转专业学生必修课成绩在原专业的排名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4.教务处于学生入学第3学期开学第一周末,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公布;并公布转专业考核时间、地点及安排;
5.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拟转入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及面试,未按时参加考核及面试者按弃权处理;
6.各学院根据考试与面试结果,确定初步入选名单,并于学生入学第3学期第2周末报“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公示后执行;
7.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在收到学校发文三天内到学生所在学院及转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正式成为转入学院所属专业的学生;
8.原学生所在学院将已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学生档案及学籍材料原件转交转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