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河北专接本选拔工作的通知(一)

高考志愿助手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2015〕3号

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做好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应的学分要求);
4.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
(二)报名方式
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http://zjbks.hee.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不按要求和提示步骤进行报名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8:00?3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
考生报名期间,生源学校和考生报考的一、二志愿接收学校务必每天及时审核考生报名相关信息。专科生源学校和本科承办院校必须于3月22日17:00之前将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审核完毕。3月28日之前专科生源学校将已经审核通过所有学生的照片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3月28日?3月31日,考生到生源院校主管部门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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