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专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本着自愿原则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
(二)大学一年级正式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三批、专升本、休学和保留学籍等类别的学生);
(三)修完本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并通过课程考核;
(四)申请转入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卓越计划建设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第三章资格审查与选拔
第三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生所在学院依据推荐办法,对提出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推荐,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报送学校学生处。推荐比例不得超过大学一年级本专业学生总数的10%。推荐办法由学院确定,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学校学生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品德等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并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后报送学校教务处。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由各学院确定,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学校教务处组织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考试,考试课程为大学一年级第1学期修读的《高等数学》和《英语读写译》。根据转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和单科成绩排名,以及全校各专业教学实际情况,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报请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学生转专业手续由学校学生处负责办理。
第四章基本规则
第四条学校只受理学生在校第一学年的转专业申请,其它学年不予办理。
第五条高考考试文科类的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科类各专业;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四年制专业;本科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本科高批次各专业。
第六条学校每年4月份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拟定转专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二次转专业。
经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回原专业。确需转回的,个人申请、转入和转出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同意,可以转回原专业。
第八条各学院应当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和要求对新转入学生进行指导培养。
第九条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补修转入专业教学任务、成绩认定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