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
第四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条件明确、手续完备、程序正当、权责清晰为原则,确保转学、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转专业:
(一)一年级在校的学生;
(二)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三)申请转专业学生本人高考招生类别应与申请转入专业的高考招生类别相同;
(四)因患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但尚能在学院其他专业学习;
(五) 新生录取后,按专业人数不能成整班的原专业学生。
(六)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二十六条 学生转专业须由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经学生录取专业所在系及拟转入专业所在系审核同意,将学生转专业审核手续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经审核认定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予以公示。
第二十七条 学院对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所学课程成绩及获得学分予以承认,由教务处办理免修手续,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第二十八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及相关费用一律按新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九条 已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二次转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转专业:
1、处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
2、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3、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五年一贯制学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收的学生);
4、二次转学、调整专业的;
5、原则上有失公平、公正的;
第三十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院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二、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国家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旅游管理
教育部认定骨干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黑龙江省级重点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装潢艺术设计、食品质量安全与安全监管、汽车检测与维修、中西面点
黑龙江省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旅游管理、酒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