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转专业要求申请难不难(什么时候转专业)
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高考志愿助手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三峡大学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三峡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大科教〔2019〕1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学院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二)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
第四条 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一年级学生或按大类录取培养学生;
(二)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不能跨学科大类。
(四)在校期间未办理过转专业,原则上在校学生只允许一次转专业。
第五条 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
(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
(四)预科升本科学生、技能高考类考生申请转入其他专业者;
(五)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
(六)根据教学资源或专业的特殊要求而限制转出专业的学生;
(七)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
(八)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九)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六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七条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章 管理和实施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务部门、招生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部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
第九条 为保障各学科协调发展,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转入、转出比例。对社会急需专业、优势专业,申请转入学生人数超过学院允许的条件限制时,由教务部组织申请学生参加转专业选拔考试。
第十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转专业时间:一年级学生在第一学期末转专业;按大类培养的学生在培养方案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分流。具体时间以教务部发布通知为准。
(二)拟转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部提交《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三)教务部根据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汇总后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教务部公布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名单,并做好学籍异动记录,转专业名单送院内相关部门;
(五)各学部应在转专业名单公布之日起,安排导师负责对转入学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进行指导。
(六)在转专业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学生必须遵守学习纪律,在原专业所在班级学习,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
第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取得的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近的课程,学生应提交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经学部审核签字,教务部认定。
第十三条 对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如学生在原专业或未修的,应当予以补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三大科教〔2015〕18号)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学院授权教务部对本办法进行解释。
二、三峡大学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
(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
(四)预科升本科学生、技能高考类考生申请转入其他专业者;
(五)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
(六)根据教学资源或专业的特殊要求而限制转出专业的学生;
(七)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
(八)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九)应予退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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