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纺织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
2018年武汉纺织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手册指南尚未公布!故而考生参考2017年详情如下: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武汉纺织大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本着“学生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
2、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二、转专业范围、条件、时间与程序
(一)转专业的范围
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转专业的条件
1、学生经过一学期的基础课程学习,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接收专业对转入学生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均可自愿申请转专业学习。
2、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工作办理时间分别为第一、第二学期末,但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且无转专业试读期,请同学们慎重选择。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且有相关成果,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确有特殊原因或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3)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以特殊形式录取的,招生时国家有明确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2)由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者;
(3)招生考试录取依据形式不同不得转专业;
(4)本人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者。
(三)办理时间
(1)第一学期末前完成转专业受理、审批等工作,下一学期开学初3周内,转入学院按转入名单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安排见后附“转专业工作进程表”)
(2)休学、保留学籍及留级的学生到校复学或就读,如因学校专业调整需转专业者,须按本细则提交申请,并在本细则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四)具体程序
1、学院申报计划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情况,向教务处提供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计划数。教务处汇总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2、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转专业的书面申请,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必须转专业的证明材料。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申请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例,并经学校卫生科审核 ;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申请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证明等;确有特殊原因或困难申请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3、学院审批
拟转出、转入学院应安排专人与申请转专业学生面谈,当面详细了解学生转专业原因、专业意愿,帮助学生分析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可行性,并对申请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需转专业、符合条件并审查合格的,由转出、转入学院教学副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优先考虑。
逾期提出申请的,学院、学校不予受理。
4、考核选拔
超过学院申报转专业计划数需组织考核选拔的,由拟转入学院拟定考核方案并予以实施。
5、学院公示
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均须在拟转入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并报教务处备案。
6、学校核批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专业申请,对学院审批情况进行复核并报学校审批。
三、学费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四、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1、转专业考核结束后,转入学院应及时向学生予以公示。
2、学生转专业后应当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
3、因转专业引起的课程问题,符合免修条件的,需办理免修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要亲自负责,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妥善做好各项工作。如出现违规操作等不当问题,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根据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制定拟接收专业、人数、条件,不得擅自增加教学班。
3、因我校部分招生专业涉及批次问题,所有申请表须招就处审批。
4、个别特殊专业需加试的,加试科目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排名情况报教务处并予以公示。
六、转专业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 | 时间要求 | 备注 |
各学院报送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计划 | 17年11月30日 | |
教务处公布各学院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计划 | 17年12月5日 | 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
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学院、转入学院院办审批 其中:特殊专业学院需加试考核的由相关转入学院报考核方案,方案通过后学院自行组织考核、上报考核结果并公示 | 17年12月6日?12月21日 | 由相关转入学院通知学生,组织考核 |
转入学院审核资格并交表至招就处审批 | 17年12月22日?12月27日 | 转出、转入学院签字完毕后,由转入学院统一交申请表 |
转入学院将招就处审批通过申请表交至教务处 | 17年12月28日 | 转入学院统一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
公布转专业结果,名单下发学院 | 17年1月中旬 | 放假前名单下发各学院 |
批准转专业学生到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办理手续,并到相应班级上课 |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开学3周内 | 转入学院通知学生报到,学生按新课表上课 |
办理免修手续 |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开学第1?2周 | 免修申请需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核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