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文理学院新生入学指南须知及报到时间注意事项
湖北文理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湖北文理学院新生指南》或《湖北文理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湖北文理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湖北文理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湖北文理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湖北文理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创办于1958年的襄阳师范专科学校;1966-1978年,武汉大学襄阳分校在此设立;1998年3月,襄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襄樊职业大学、襄樊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襄樊学院;2000年7月,湖北工艺美术学校整体并入;201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湖北文理学院。是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KAB创业教育基地。
坚持综合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坚持扎根襄阳、立足湖北、面向全国的服务面向,坚持与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深度融合的办学特色。坚持以内涵建设、实力提升、特色彰显为事业发展主线,大力推进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服务地方、开放办学等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开设本科专业55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5000多人。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专业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实践教学平台9个。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校企(地)深度融合、科教有机结合、全员协作配合的人才协同培养特色日益凸显,荣获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学生成人成才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渐成特色,年度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近300项。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机械工程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学科平台15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8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3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附属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有力支撑医学学科快速发展。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4项,省部级项目210多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2项。年度科研经费突破5000万元;授权专利数量居全省高校十强。
学校设有二级学院18个,现有教职工1524人,专任教师964人;其中教授118人、副教授303人,博士学位教师269人、硕士学位教师524人;有国家级、省级等各类高层次人才30余人。有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等高校聘任的兼职硕士生导师和本校聘任的专职硕士生导师共180余人,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段正澄、著名历史文化学家冯天瑜等荣誉(客座)教授150人,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
大力弘扬“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校训精神和“敢为人先、乐于奉献”的优良传统,深入推进文明校园、书香校园、科技校园、艺术校园、运动校园建设。“到诸葛亮读书的地方上大学”、“像诸葛亮一样读书去”、“新一代卧龙出山”等特色语系感召着青年学生求学、探知、成长。“隆中诸葛读书工程”、“周末志愿服务”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影响,获得全国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格桑花”援藏支教活动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关注报道,是高校系统唯一入选首批50个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单位。
坚持与地方共生共荣,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与襄阳市及所辖县(市、区)建立有密切的校地合作关系,各类合作项目有效实施。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积极助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与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国内多所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对口支持合作关系,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10多所大学建立有校际交流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赴哈佛、剑桥等世界著名大学交流学习,中外合作办学和留学生教育规模稳步扩大,师生出国(境)培训游学已成常态。
入学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应征入伍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到入伍地县(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征兵办公章后,交送学校招生部门。学生退伍后,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网站公布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当地县(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推行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确保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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