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转专业要求申请难不难(什么时候转专业)
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高考志愿助手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湖南医药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湖南医药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学生应当服从国家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得随意转专业、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转学:
1.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有关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4.学生创新实验、休学创业,可经学生个人申请学校批准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根据毕业生就业的需要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不能转学、转专业,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不能转专业;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学校转为高学历层次学校者;
3.应予退学者;
4.原学专业前期课程与预转专业后期课程无法衔接者;
5.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第十四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按照《湖南医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部同意,拟转入院部审核同意,由学校教务处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
2.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须经两校同意,并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经批准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3.学生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须学校推荐,经省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文通知转出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和学校,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手续;
4.学生转学手续应在假期内办理。
二、湖南医药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不能转学、转专业,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不能转专业;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学校转为高学历层次学校者;
3.应予退学者;
4.原学专业前期课程与预转专业后期课程无法衔接者;
5.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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