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八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一条 学生原则上按录取专业就读,确需转专业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第三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原则上限于一年级,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学期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第一学期考试课程平均成绩位于所在专业年级的前50%;
2.因身体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学院专家组认定,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三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允许转专业:
1.跨大类转专业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在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3.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转入专业原则上不突破标准班额最高限,不另扩班;转出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标准班额最低限。
第三十五条 当某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标准班额最高限时,按申请者第一学期所修共性课程考试成绩排队(个别专业若无相同课程则对相近课程做当量处理,相近课程由教学工作部认定),分高者优先。
第三十六条如学生本人高考分数高于转入专业在其生源地的最低录取分数,可直接转入。
第三十七条 转专业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受理。新生应于第一学期申请受理期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交所在教学系审核。
2.教学系审核。在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上网登记后,各系部对申请转出专业学生成绩进行排队、审核,将审核合格的拟转出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和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教学系公章,上报教学工作部。
3.学院复核、研究与公示。教学工作部对各教学系拟转专业学生名单逐一进行复核,将通过复核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院务会研究决定,并将学院批准同意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向全院公示。
4.办理转专业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第二学期开学初办理转专业手续。教学工作部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和转专业通知书送达相关教学系。学生持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系报到。各相关教学系做好班级调整、寝室调整、学籍异动处理和相关课程的补修等工作,财务部按规定做好学费、住宿费等调整工作。
第三十八条 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院、拟转入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
第三十九条 申请转学的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院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
第四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1.跨大类转专业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在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3.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情形的。
第四十一条 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学院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对拟转入的,需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签署接收函。转学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需一式五份,除学院和学生本人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院所在地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学生转学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末申请办理,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湖南省级特色专业5个:电子信息工程、园林、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软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