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24级新生在哪个校区,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安排
一、报到时间
新生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在9月8日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请事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传真024-23880746),无故超过五天未报到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希望新生按上述规定时间报到,学校不安排陪送家属食宿。
二、报到地点
市场营销(专升本)专业在主校区外,其余专业均在南校区报到。
主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陆军总院东300米。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柳路85号,地处沈阳市与本溪市经济开发区之间的“中国药都”,沈本大道旁。
日常南校区通勤车及公交车运行安排,请在学校主页(www.syphu.edu.cn)下方的“南校区通勤车”中查询。
三、报到流程
1、新生到各自公寓楼办理入住手续。
2、在各学院接待处报到领取校园一卡通等材料,即完成报到手续。
3、新生入学体检在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9月9日开学典礼。
四、组织关系办理
新生党员在入学后一周内务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各专业辅导员老师,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上交介绍信,应到辅导员处报到登记并说明情况。
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党员,需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至中共沈阳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非沈阳市内的党员需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团员自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入学后由校团委安排时间注册存档。如团员档案丢失,必须返回所在高中团组织开具团员档案丢失证明;如团员证丢失,开学后校团委统一组织补办。
五、户口迁移办理
1、辽宁省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市的考生自愿办理,如无特殊需要建议不迁移户口。
2、户口迁移证上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准确,经办派出所公章、经办人名章齐全。户口迁移证姓名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一致,并仔细核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迁移地址。
3、户口迁移地址为沈阳药科大学或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必须写全)。
4、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一寸照片一张(见自备物品)。
5、新生入学后,落户事宜由校保卫处综合科安排时间集中办理。户口一经迁到学校直到本人毕业离校方可迁出,迁入学校的户口学生毕业离校一律迁出。
六、自备物品
1、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寸12张、二寸4张。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3、可接收64-87MHz范围的调频频率FM收音机。
七、高中档案:由本人自带的,在入学后辅导员老师将安排时间统一收取,请注意妥善保管。
八、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将根据沈阳市医保中心最新要求,开学后集中办理。如想申请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减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首页、领取人页(低保证号页)、家庭成员页(要求有学生本人)、领取审核页(必须有本年度领取记录)的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免。(注:如遇低保证上因学生户口迁出而没有学生姓名的情况,可以附加户口簿学生本人迁出页的复印件,来证明低保证与学生关系。)
2、学生本人重度残疾证(二级以上)(照片页、信息页的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免。
3、低保边缘户【首页、领取人页(低保证号页)、家庭成员页(要求有学生本人)、领取审核页(必须有本年度领取记录)的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根据最新要求相应减免。
九、助学贷款:校园地的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停办,学生可在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绝大部分省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申请更便捷,政策更优惠,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帮助,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入学后应及时将《贷款回执单》等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统一提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实施相应政策支持,设立“绿色通道”制度,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先入学后交费。入学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的学生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入学后交给辅导员老师。
十一、军训:大学军训暂定为入学后的第二学期进行,所需军训服装费另行收取。(专升本不涉及)
十二、资格审查:报到时,请提供入学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药学(专升本)和市场营销(专升本)专业学生,需携带本人专科毕业证书,教务处将在入学后安排时间收取并进行审核,凡未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者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退役士兵考专升本的学生需将退役证同时上交。
十三、新生报到统一收费项目表(须存入建行龙卡)
项目 | 金额(元) | 收费说明 |
专业学费标准 | 48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药事管理、市场营销(专升本) |
5200 | 药物制剂、药学、药学(英语强化班)、药学(日语强化班)、药物分析、制药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药物化学、中药学、中药学(日语强化班)、中药资源与开发、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药制药、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临床药学、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专升本) | |
5500 | 药学(理科基地班)、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 | |
入学体检费 | 60 | 体检、透视、肝功、注射器等费用 |
住宿费 | 1200 | 每年收取一次,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多退少补 |
公寓化生活用品 | 420 |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及辽宁省《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DB21/T2014-2242《学生公寓床上用品》、DB211/T2243-2014《学生公寓及救灾用棉胎》两个地方标准。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学校统一提供棉褥、薄被、厚被、被蒙、蚊帐、枕芯各一;被罩、床单、枕巾、枕套各二,合计14件。学校将保证用品质量。 |
校园一卡通 | 100 | 首次办理工本费由学校财政支付,100元作为餐费存入卡中。我校将提前为新生办理,入学后即可在学校食堂就餐使用,此卡报到时由所在学院报到处辅导员老师安排发放。 |
实验用白大衣 | 43 | 实验课用,长袖一件。 |
中国建设银行卡年费 | 10 | 中国建设银行收取年费10元/年 |
(注:以上项目均须存入中国建设银行龙卡)
统一收费项目表中根据就读专业不同合计金额为:6633-7333元之间。请各位学生按就读专业计算缴纳,并认真阅读《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使用须知》,务必在9月8日以前将各项收费项目总数存入龙卡中,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统一发放收据。使用建设银行龙卡收费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指定授权,即方便又安全,且每年学费和住宿费等均由此卡扣缴,我校已经连续安全使用多年,请各位家长及考生放心。
十四、英语测试:我校从2004年起成为国家大学英语教学试点单位,一直实施分级教学。因此,新生入学后将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分级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基础和英语应用能力。我校将根据此次英语测试成绩将英语水平相近的同学编排在一个英语教学班,以便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英语测试将于新生报道后一周内进行,考试包括听力部分。望广大新生同学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认真备考。(注:本考试分班只涉及英语课教学,与专业班级无关)。
不参加英语入学分级考试的专业有:药学(理科基地班)、药学(英语强化班)、药学(日语强化班)、中药学(日语强化班)、工商管理学院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专升本)、市场营销(专升本),其余专业学生均参加考试。
十五、本科第二学历:入学后,可自愿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学费5400元/两年,完成相应专业的考试计划,即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本科层次文凭,证书信息可在国家学信网查询、认证;符合申请学位条件即可申请学位。
咨询电话:024-23986566
十六、交通提示: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优惠票,主校区均有开往南校区车辆。
在此提供几个简单路线,具体路线请查询百度。
1、公共交通
线路1:本溪新城站--南校区。(67路公交车)
线路2:火车站(沈阳站、沈阳北站)-地铁-奥体中心A出口-沈本城际巴士(11元)-沈阳药科大学站(南校区东门)。
线路3:火车站(沈阳站、沈阳北站)-地铁-辽宁展览馆-东行900米-沈阳药科大学主校区-校区通勤车-南校区。
线路4:飞机场-机场快线客车(1-3线均可,15元左右)-电视台站(辽宁展览馆)-文化路立交桥东行1000米-沈阳药科大学主校区-校区通勤车-南校区。
2、自驾车(沈阳出发)
线路1:五爱街-五爱隧道-沈本大道-南校区
线路2:青年大街-沈丹高速-石桥子收费站-南校区
十七、联络方式及校内常用电话(区号均为024)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94信箱,110016,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接收学生档案)
招生就业处:23984188(招生录取)、23880746(传真)
学生处:23986096
公寓管理科:23986221(主校区)、43520421(南校区)
计财处:43520033(南校区-会计2科)
校医院:23986572(主校区)、43520501(南校区)
保卫处:23986110(主校区报警电话)、23986141(治安科)、23986140(综合科-户口);43520110(南校区报警电话),43520876(南校区保卫科)
校内报修电话:23986220(主校区)、43520438(南校区)
友情提示:
1、因报到日学校周边住宿相对紧张,请各位新生及家长务必提前安排好行程。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平安到校,妥善保管财物。另请来校时备好冬季御寒衣物。
2、新生名册(含住宿房间号)、开学报到流程、各学院通知等,将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和招生就业微信(sy02423984188)公布,如有变动也会通过以上渠道进行通知,敬请关注。
3、如录取通知书的特快专递信封外贴有电话卡或广告等均与我校无关,请自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