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报名工作10月下旬启动

高考志愿助手

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10月下旬启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栏目查阅。

报名时间:不同类型考生须区分报名截止时间

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10月下旬启动,具体接受考生报名的时间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根据本地情况安排,并向考生公布。对于不同类型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也有差异。

普通高考统考报名分两段进行,需参加全区体育高考(含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或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其他普通高考统考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退役的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的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21日;其他各项分类考试,如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其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逾期将不再办理普通高考相应招考形式的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首次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方式

今年我区将首次试行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缴费相结合的报名方式。申请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均须在相应招考形式对应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首次登录的用户名为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最后四位;网上预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超过相应招考形式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办理相应的报名确认手续。

须注意的是,同一考生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不允许多站报名。

报名条件:放宽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报名条件

根据报名文件规定,我区普通高考接受符合条件的广西考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移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报名。其中,“广西考生”是指“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考生”;外来人员报考则仍依照《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12〕330号)和《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等2个文件规定执行。

今年我区进一步放宽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报名条件:只要户籍、学籍在广西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就可以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只要户籍在我区的中职往届生以及学籍在我区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或2年级在校生,就可以报考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往年根据外来人员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相关规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对考生的户籍、学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等有所限制,今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报名条件的进一步放开,将扩大我区高职院校非统考录取比例,促进我区高职教育健康稳定发展。

此外,与上年一样,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和其他分类考试;学籍在区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对口招生,但如果其符合我区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则可报名参加高考统考。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报名前须了解清楚户籍、学籍要求,并对照自身情况和资格条件,提前备齐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采集:考生均须采集指纹和二代身份证信息

为倡导诚信考试,加强考场管理,防范打击替考、伪造身份等违规行为,我区继续实施普通高考身份验证机制,要求所有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到各高考报名站,采集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在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已采集过指纹的考生,也需再次采集)。对于残疾考生,将视其实际情况进行采集;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或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站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核对并手工录入信息,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居民身份证,于3月11日前将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站再次采集信息。

资格审核:专项计划招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核材料

,我区继续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包括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截至目前,3项计划的招生条件与相比无调整(如教育部或招生院校有新规定的,则以新规定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专项计划后续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区将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工作提前至普通高考报名时进行。

考生须在普通高考统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向各高考报名站提供户籍、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在11月19日前未能向高考报名站或相关部门提供完整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国家推行专项计划,进一步加大了对贫困地区教育扶助的力度,减小了我区符合报考条件的贫困考生竞争压力,增加了落后地区学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往年,该批次院校的录取分数一般低于本科其他批次的录取分数,许多贫困学子因此获益。有意报读该计划的考生应及时了解报考信息,主动、按时到各级各相关部门办理资格审核手续,了解本人是否获得报读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资格,以便在招生录取时正确、合理填报志愿。

加分政策:继续沿用有关规定

我区的加分照顾政策延续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如教育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申请加分照顾的考生,必须在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后,立即领取相应的考生登记表,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有关部门提出资格审核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考生须在3月4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各高考报名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照顾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交验材料:区内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交验综合素质总评表

考生在报考普通高考时,要按时向高考报名站交验身份证明材料、学历或学力证明材料,并根据自身情况,交验有关加分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残疾考生如要申请合理便利,也须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我区已进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过渡阶段。,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仍不计入高考总分,但将与其综合素质评价一同记入考生普通高考电子档案,作为招生院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对非广西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则不作要求。因此在本次高考报名时,区内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校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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