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新生开学时间入学须知,新生入学指南报到时间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到我校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入学须知”指定的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者,须事先以信件或电传的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并持交款凭据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签发学生证。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两个月内治疗不能恢复健康不宜在学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办理休学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休学期内经治疗康复,须在下学年开学前由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办理复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复学资格。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时,在校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所属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不享受在校生相关待遇。如果遇到意外原因及其他正当原因不能注册,须向学校请假,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第二章课程的选修、免修
第四条选课。
1.学生按照教务处每学期提供的课程预告,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学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每学期所修读的学分数,原则上每学期所修读的课程不得少于20学分,不 得高于32学分;
2.凡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每学期的核心课程,学生原则上必须修读;
3.学生必须在每学期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内蒙古农业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对下学期所要修读的课程进行选择确定;
4.学生不得参加未选课程的听课和考核,不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5.除核心课外,一门课的选修人数少于20人时,原则上该课程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各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他课程。
第五条免修。
1.允许学习成绩优良(以往各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3.0),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申请免修某门课程;
2.学生申请免修某门课程时,可在提前一学期选课时间内,向开课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交验有关课程的自学笔记、练习等材料,经开课学院负责人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参加本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安排的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
3.以下课程(环节)不得申请免修。
(1)政治理论课、体育课、所有选修课程和实验(或含有实验、实习的)课程;
(2)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