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业学院单招成绩查询录取名单

高考志愿助手

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由综合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且两部分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1、按专业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4、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
5、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的录取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告知: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我院将在考生考试前明确告知考生,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并承诺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第十五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烟台高新区滨海中路2018号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670
联系电话:0535-6927062 69270636927111
传真:0535-6927063
学院网址:http://www.ytvc.com.cn
电子信箱:[email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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