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新生开学时间入学须知,新生入学指南报到时间
◆新生来校报到必备物品一览表
1、录取通知书
2、一寸近照10张(背面写好名字)
3、户口迁移证(需迁入户口的新生)及复印件一份
4、团员证
5、个人档案(自带档案的新生)
6、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较好,无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申请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此表可不填写)
7、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三份(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新生未满18周岁还必须有监护人共同签署。另外一份学生自己保管,切勿遗失)
8、身份证
◆新生请假及延迟入学规定
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非特殊原因不能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招生办公室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已请假但未获批准、或已获准假但未在核准时间内报到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因病可凭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向学部(院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及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申请者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编入当年度新生序列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经学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提交入学申请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进校前的准备
1、户口迁移
非上海生源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自愿迁户的,报到时带好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规定,自愿迁入学生集体户口后,在读期间,除退学、肄业两种情况外,户口不得提前从学生集体户口中迁出。新生请务必确认就读专业所属校区,属闵行校区的,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址写: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属中山北路校区的,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址写: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不可仅填写学校名称。填写有误的,需回原籍派出所修改或更正方可。因上海市户籍管理系统有别于某些省市,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除直辖市外,应填写两级:填至市或县(如:*省*市、*省*县),填写不完整的(如:*省或*县)则无法落户,需回原籍派出所修改或更正方可。新生请自留户口迁移证复印件留备用(原件需上交公安局,不能借阅或拿回)。
上海生源新生(含本市户籍新生及在沪高考的非上海市户籍新生)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移。原属上海市农业户口的新生,报到后第二周起一个月之内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招生办公室开具“农转非”证明。学生凭该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警署)办理“农转非”手续。招生办公室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干训楼419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30);闵行校区行政楼218室(办公时间:周三、周五)。详情请见华东师范大学保卫处网站:http://bwc.ecnu.edu.cn/。
2、团员组织关系与入党申请材料转移
2.1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入团档案材料
新生团员的原单位团组织须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移”栏填写完整并加盖原单位团委的印章,将团员证交至各学部(院、系、所)团委。新生团员的原单位团组织应将团员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将档案转入我校。我校院系所团组织将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团组织关系在原单位转出,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移”一页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原单位团委的印章。新生带团员证报到,并将团员证交给各学部(院、系、所)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的转入。
2.2入党申请人或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新生入党申请人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将相关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将档案转入我校。我校院系所党组织将对材料进行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