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考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65%的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科控制线70%的体育类考生,以及专业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教育部认可的院校自主划线的艺术类考生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流程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4.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5.同分处理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