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军校国防生报考条件及体检项目及视力身高要求
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军队院校在川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川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28所军队(含武警部队,下同)院校在四川省招收青年学生726名,40所普通高等学校在四川省招收国防生249名。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未婚;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时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军检,结论均为合格。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和国防生院校,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
6月26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根据考生志愿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区分科类和性别,以不低于招生计划4倍的比例,划定各招生院校军检控制分数线,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一本线以上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军检,如一类本科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上考生不足4倍的,军检控制分数线不再降低。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公安局:
为进一步做好度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工作,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号)、《公安部政治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公政治〔2011〕439号)、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6〕197号)、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16〕158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办法》,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办法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
6月20日
附件:
四川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要求,为保证招生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工作办法。
一、招生院校
(一)公安院校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3、铁道警察学院
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5、四川警察学院
6、新疆警察学院
(二)公安现役院校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2、公安海警学院
二、面试和体能测试
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在省招考委、省公安厅的领导下,由省公安厅和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体能测试对象
1、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文、理)、禁毒学(文、理)和警犬技术(文、理)专业,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和四川警察学院,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凡有意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
4、凡有意愿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少数民族预科(治安学)的藏文一类模式考生,均可参加面试、体能测试。
5、按国家规定,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在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不足时,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所以,高考成绩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一定分数内、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川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相应专业,并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6、在6月24日17时前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志愿中未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也可参加本次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者,在本科提前批按志愿投档录取后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时,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在对本科提前批按志愿投档录取后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时,不再另行组织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二)面试、体能测试办法
按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条件和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的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果由面试、体能测试经办人和考生双方当场签字认可。其中: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只参加面试,不参加体能测试。
(三)面试、体能测试地点
面试、体能测试实行分片集中的办法,全省共分成都、泸州、南充、阿坝、甘孜、凉山6个点进行,其中报考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按就近原则参加面试、体能测试。考点设置地市(州)公安机关负责现场安保工作。
1、成都点(成都体育学院内,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9号):负责面试、体能测试已报考或拟征集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
2、泸州点(四川警察学院内,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南充点(南充市公安局教育训练支队,南充市顺庆区铁明路20号)、凉山点(凉山州公安局警务训练处(原凉山警校),西昌市西河路)、甘孜点(甘孜州行政学院,甘孜州康定市向阳街14号)、阿坝点(阿坝州公安局特警支队马尔康基地,阿坝州马尔康市卓克基镇):只负责面试、体能测试已报考或拟征集报考四川警察学院的考生。
(四)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安排
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6:00)为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全省6个面试点的面试、体能测试同时进行。
(五)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所在页)、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参加公安现役院校面试的考生还需携带所在中学出具的在校表现鉴定(由学校密封后带至面试现场)。
三、公安现役院校体格检查
公安现役院校体格检查由省公安厅组织,委托相关医院具体负责。
(一)体格检查对象
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经面试合格的考生。
(二)体格检查时间
6月26日至6月27日。
(三)体格检查办法
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持体格检查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医院地点届时通知)。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格检查结论公布后1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查,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政审
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按照2006年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对报考警卫学专业考生的政治审查,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和武警北京总队担负重要目标警卫任务部队新兵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1996〕8号)和《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政联〔2004〕13号)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工作由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