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新生开学时间入学须知,新生入学指南报到时间
你好!祝贺你成为我校的一名新生。在你来学校报到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
一、新生报到时间
请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和地点,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按时来学校报到,请不要提前报到。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时请随身携带近期彩色一寸、二寸照片(证件照)各10张,以便办理各种证件。“准考证”丢失者,请到原报名单位开具带本人照片的证明。
二、新生纸质档案提取办法
考生来校报到之前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招生办(或毕业中学)公章的本人纸质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报到时交到学校各专业新生接待处,不交档案又无正当理由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部分考生档案由各地招办统一邮递除外)。
三、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进行军训
五、党、团关系
陕西省党员新生须将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组织材料转至西安财经学院党委组织部;外省党员新生须将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关系转至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群处。
团员关系转至西安财经学院团委。
六、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咨询电话:81556215)
1.新生迁户根据国家政策采取自愿迁入,非迁户者不用详读此事项。转入学校的学生户口中途不能再迁回原籍,如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迁出必须出示校方开除学籍或者退学的红头文件及本人申请书。入校时迁入户口的学生在毕业时按照分配方案给出的地址予以迁出。
2.户口迁移证盖章齐全: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户口迁移证右下方必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印记清晰。户口迁移证的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随便涂改,涂改无效。迁移证上重要信息(姓名曾用名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血型身高)若不清楚要在开出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籍贯必须到市或县,迁移证空白处须盖空白章或机打“*”。报到时带三张一寸相片,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均写清本人专业、班级、电话号码)
3.新生身份证办理是指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必须办理新的身份证。未迁入户口的学生身份证没有到期可不办理。身份证丢失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挂失及补办身份证。
4.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小寨东路4号西安财经学院”。各种证件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一致。更改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注:迁移地址归西安市西影路派出所管辖)
5.属西安市市区生源(市辖除第6条所列县区外)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6.户县、周至、蓝田、高陵四地新生迁户,本人要持户口本原件,以及户口本上学生本人姓名的一页上须加盖户口迁出或者注销专用章,方可到校办理入校落户手续。属农业户口的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持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或者申请就地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如果放弃本次迁转,过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7.关于新生更改姓名的问题,新生在来学校报名前,高考报名时的姓名在教委已注册,报名前或大学四年期间若更改姓名,毕业时将与注册人毕业证姓名不符,后果自负。
8.办理户口截止日期9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七、收费标准(咨询电话:029-81556155)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各专业入学收费标准
二级学院 | 本科专业 | 学费(元/人?年) | 住宿费(元/人?年) | 代办费(元/人?年) | 费用总计(元/人?年)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 | 4500 | 800 | 610.3 | 5910.3 |
金融学 | 4500 | 800 | 610.3 | 5910.3 | |
保险学 | 4500 | 800 | 610.3 | 5910.3 |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4500 | 800 | 610.3 | 5910.3 |
英语 | 4500 | 800 | 610.3 | 5910.3 | |
法学院 | 法学 | 3500 | 800 | 610.3 | 4910.3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3500 | 800 | 610.3 | 4910.3 |
戏剧影视文学 | 7000 | 800 | 610.3 | 8410.3 | |
广播电视学 | 3500 | 800 | 610.3 | 4910.3 | |
新闻学 | 3500 | 800 | 610.3 | 4910.3 | |
广播电视编导 | 11000 | 800 | 610.3 | 12410.3 | |
环境设计 | 9000 | 800 | 610.3 | 10410.3 | |
秘书学 | 3500 | 800 | 610.3 | 4910.3 | |
广告学 | 3500 | 800 | 610.3 | 4910.3 |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类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电子商务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
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工程管理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
工业工程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
农林经济管理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
物流管理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
工程造价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
统计学院 | 统计学类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数学类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
经济统计学 | 4500 | 1200 | 655.3 | 6355.3 |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4500 | 800 | 610.3 | 5910.3 |
会计学 | 3500 | 800 | 610.3 | 4910.3 | |
财务管理 | 3500 | 800 | 610.3 | 4910.3 |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3500 | 650 | 610.3 | 4760.3 |
注:代办费包含教材预交款、军训服装费、大学生医保费、体检费等。
八、入学缴费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为了确保您安全、方便、快捷地办理入学手续,请您将应缴学杂费(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及时存入学校委托交通银行为您办理的“太平洋学子卡”中。相关要求如下:
1、学校委托交通银行根据录取通知书编号,为您专门制作了“太平洋学子卡”。请您在收到“太平洋学子卡”后,请认真阅读交通银行翠华路支行印制的“用卡须知”,并可到当地任一家交通银行或是拨打交通银行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59,仔细核对考生信息与“太平洋学子卡”信息是否一致,并及时修改学子卡密码,请勿相信其他渠道提供的银行卡。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9)85263432、85228705、85524912(时间8:30-17:30)。
您所收到的“太平洋学子卡”与我校“校园一卡通”捆绑使用。今后学校发放的各类补助、奖助学金及预收款结算余额等,都将转入此卡中,望在校期间妥善保管。
2、在核实过“太平洋学子卡”与学生本人信息一致后,您可在当地交通银行网点将现金存入卡内。如果当地没有交通银行,可在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给自己收到的“太平洋学子卡”汇款,存(汇)款金额必须是大于应缴金额,否则将无法实现集中代扣学杂费业务。存(汇)款后,可在任一自动取款机(ATM机)免费进行余额自助查询,存(汇)款到账所需时间可向当地金融机构咨询。
如果“太平洋学子卡”与学生本人信息不一致,请勿向收到的“太平洋学子卡”中存(汇)款。
3、我校委托交通银行在报到日前3天从“太平洋学子卡”中集中代扣学杂费。请您在开学报到日的一周之前将学杂费足额存(汇)入“太平洋学子卡”。成功代扣学杂费的同学(代扣成功与否,可在报到日前1天致电前述交通银行翠华路支行电话进行查询,或通过任一自助取款机查询余额),在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本人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
未能成功代扣学杂费(未能及时将学杂费足额存入“太平洋学子卡”中的,或者无法向“太平洋学子卡”中存钱)的同学,报到时可在校园内集中缴费地点持其他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现场刷卡缴纳学杂费(不收取现金),刷卡缴费后凭缴费收据再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九、新生报到地点
以下专业在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报到(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2号):
管理学院报到专业:工程管理、工业工程、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统计学院报到专业:数学类、统计学类、经济统计学。
信息学院报到专业:计算机类、电子商务。
以下专业在翠华西校区报到(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
文学院报到专业: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学、新闻学、秘书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
法学院报到专业:法学。
外国语学院报到专业:英语、日语。
以下专业在雁塔校区报到(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
经济学院报到专业:经济学类、金融学、保险学。
商学院报到专业: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报到专业:公共管理类。
十、迎新接站
1.在新生报到当天,学校在火车站设有迎新服务接待站。新生出站后,可在火车站广场与我校迎新服务接待站联系,按专业乘专车抵达学院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请各专业新生尽量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
2.未按规定日期到达者,请自行到校。
乘车路线:长安校区:从火车站坐603到南门换乘323路到西安财经学院站下;从火车站坐500路西安财经学院站下车。
翠华西校区:从火车站坐5路到翠华路站换26路钟研所站下向南50米路西。
雁塔校区:从火车站乘5路、30路公交车,到大雁塔站下车向西500米路南。
十一、其他问题
新生必须按时来校报到。若决定放弃本次上学机会而不来报到者,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西安财经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咨询电话:029-81556066)
校内奖学金:特等每学年2500元/人(无比例限制),一等每学年1500元/人(比例2%),二等每学年1000元/人(比例10%),三等每学年500元/人(比例15%)。
校内单项奖学金:特等每学年500元/人,一等每学年300元/人,二等每学年200元/人,三等每学年100元/人。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特困每学年3500元/人,普困每学年2500元/人。
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
以上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请咨询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