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高考志愿助手

一年学费多少/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英语、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分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生物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制药工程、工业设计、药学、工业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物流工程、金融学、教育学等专业学费5000元/年;环境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0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0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生物科学第一年学费5000元/年,第二年起学费按学分收费;其余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年。

高职学费为5500元/年,学制3年


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原则上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第十一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处理完该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二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其他任意一门科目且等级在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考生进档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队,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排序,考分(含奖励分)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降分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要求:

1、法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文、理兼收,汉语言文学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他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均招收理工类考生。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3、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体貌端庄,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

4、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5、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

5、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奖励资助

无忧之路----天津大学“一二三”助困工程为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提供有力保障

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郑重承诺,经过不断努力,通过“提供生活资助”、“增进身心健康”和“促进人格提升”的“三步走”助困战略,建成了以“一二三”助困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贫困生资助培养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同学铺就了成才之路。同时天津大学十分重视资助与育人并举,通过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勇敢面对困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围绕“综合素质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节俭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成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拥有较强就业竞争能力和健全人格、充满爱心和责任心的合格毕业生,为他们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奠定了基础。

第一、一个体系解除经济压力

我校已经建立起“奖、贷、助、勤、补、减、免”全方位立体化贫困生“阳光资助体系”。目前,天津大学的贫困生占全校本科生的20%,其中特困生的比例约为5%,2008年,国家、天津市及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等1800余万元,基本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100%全覆盖,人均资助额度3000~4000元左右。
  我校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动、扎实开展助学贷款工作。仅2008年,国家助学贷款就续放2292笔,金额1302.955万元,新增900笔,金额1633.24万元,完全能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了学宿费困扰。
  我校每年拨出专项基金,在校内外开拓20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校内教学、管理和服务岗位上,都留下了贫困学子青春的足迹。他们通过自强、自尊、自信、自立的形象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并为天大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对于来自少数民族地区、天津市低保家庭、孤儿和民政优抚对象子女,我校还通过减免政策保证了他们的求学权利。对于突发事件所引起的特殊问题,学校还采取完善的应急预案,通过物质资助和人文关怀,保证学生的生活需求和心理健康。
  对于新生中的贫困生,我们通过人性化的“入学绿色通道”措施,如开通学校助困工作咨询热线、“北洋励学金-新生专项基金”、特别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重点关注、“一对一”一站式服务、新生勤工助学岗位、“爱心屋”、临时困难补助、免费基本生活用品等举措,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全力打造“从家到‘家’的全程服务”,让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学校家庭般的温暖。

第二、两条途径增进身心健康

从2002年起,我校实施了身体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两条途径并举的“阳光健康教育计划”。通过“水果工程”等“健康工程”项目,树立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爱自我、健康人生”的健康意识,同时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推广“阳光健身系列”活动,组建“阳光足球队”、自强之旅计划等,提高贫困生的身体素质。
  针对部分贫困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我校发挥“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优势,积极开展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通过贫困生心理团体咨询、心理讲座、心理剧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为贫困生打造心灵的守护神。通过“乐观教育”、主题大讨论、“阳光普查”等系列活动,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节自我、战胜自我、完善自我的能力。

第三、三项举措促进人格提升

全面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素质教育工程,普遍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将其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毕业生。
  我校积极发挥校院两级勤工助学社团作用,充分整合校内其他社团资源,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中开展技能培训活动,如计算机软硬件培训、外语能力培训、学生干部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通过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达到学生基本技能的普及和提高。
  我校充分挖掘新资助政策所包涵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项资助措施的激励效能,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通过“阳光合唱团”、文体节、主题报告会等活动开展综合素质教育;通过“自强之星评选”、优秀人物事迹巡讲、“母校行,天大情”之名校友报告会等活动开展励志教育;通过学风建设活动、征信与金融知识培训等活动开展诚信教育;通过“义务家教”、爱心奉献基地建设、义务奉献勤工助学岗位等活动开展感恩教育;通过校外义务辅导员、“一帮一扶”援助计划、主题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责任教育;通过“好书传递、爱心接力”活动、捐赠活动、理性消费讲座等活动开展节俭教育,若干主题教育活动激发了学生上进心和自信心,树立了努力成材,奋发学习,回报社会的责任感,培养了艰苦奋斗、自强自立、甘于奉献的精神。


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郑重承诺,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教育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奖、贷、助、勤、补、减、免”全方位资助体系,使资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绿色通道”

为保证每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均能顺利入学,学校在新生报到处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如果在入学时无法缴纳学费,可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开具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在“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组织集中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爱心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那里免费领取书籍、衣物、学习用品等。

二、北洋励学金?新生专项基金

北洋励学金是天大校友和天大之友共同捐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励学金,本着“社会捐资、奉献爱心,学生受助、勤奋学习,毕业成才、报效国家,饮水思源、回报社会”的理念,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负担、安心学业。学生在获得资金支持的同时直接感受到校友给予的精神激励,是天大精神的一种传承。
  “北洋励学金-新生专项基金”项目,面向全体本科新生评定,且不与高考成绩挂钩,强调“按需自主,无忧入学”,实现新生资助的“两个覆盖”和“一个无缝对接”,“两个覆盖”即:覆盖全部新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覆盖学费、宿费、入学时缴纳的书本费、保险费等费用和部分生活费等新生入学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一个无缝对接”是指新生入学前后资助体系的无缝对接,弥补了以往资助在入学后进行评审的滞后性。把申报和评审工作全部放在新生开学前,并将评审结果提前通知新生,报到时即可拿到相应资助,实现了新生入学前和入学后资助体系的无缝对接,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无忧入学”。另外,针对家处偏远山区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来校的火车硬座标准的路费资助,确保学生顺利入学,感受“从家到‘家’”的温暖。

三、助困类奖助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曾宪梓奖学金、新长城助学金、中海油奖学金、兴科奖学金等40多个奖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优惠政策,一是无需担保,二是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本息全部自付的办法。从长远看,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成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手段。学校积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努力做到应贷尽贷。

五、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拨专款,在全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使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相关岗位工作。通过勤工助学,既解决自身的经济困难,又增长社会和工作经验。学校按月发放岗位助学金,每月100~500元不等。
  此外,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还积极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兼职岗位。

六、学费减免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对于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孤儿、烈士子女、国家西部助学工程受助学生、来自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天津市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七、临时困难补助

因自然灾害和疾病等突发事件导致临时性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学校将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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