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新生开学时间入学须知,新生入学指南报到时间

高考志愿助手

一、报到时间、地点

新生报到时间为 9月11日,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3张,按规定时间到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津沽学院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因不可抗力除外)。未经请假超过两周未报到者或准假后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办理党团关系注意事项

党、团员在入学时须及时办理党、团组织关系。本市党员由所属区、县、局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写:“天津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员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其中包括内蒙古的盟、旗委组织部、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写:“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入学报到当天,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交党务办公室(C102)郭老师处,党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接转组织关系。团员持团员证经所属团委盖章介绍将关系转入我院团委。

三、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新生根据本人意愿及当地户口政策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省市新生(含农业、非农业)、天津市二区三县及铁厂(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涉县铁厂)新生(含农业、非农业),户籍可迁入我校,其中二区三县及铁厂农业户口学生需签农转非承诺书。天津市市内十三区(市内六区、新四区、塘沽、汉沽、大港)新生(农业户口),户籍不迁移,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和本人意愿,自愿填写天津市高等院校学生就地农转非申报表并由学校统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2.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本市市内十三区(市内六区、新四区、塘沽、汉沽、大港)新生(非农业),户口一律不允许迁入我校。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

②外省新生持《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市新生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正反面?);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一寸白色背景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将照片剪贴在《户口迁移证》原件正面方格内右上角(本市新生不需要提供照片)。

4.《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须填写:“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或者“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其他字样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5.《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及各省市招办录取新生名册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原住址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生源地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6.《户口迁移证》上的“民族”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民族,不得以“其它”代替。

7.《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户口类别,即“农业”、“非农业”;如本省(市)已取消户口类别,请用铅笔注明在取消户口类别之前的户口类别;并用铅笔在迁移证下方空白处标注学生本人的身高及血型。

8.《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栏,必须填写两级行政区划,如:“*省(区、市) *县(区、旗)”,不得为空或缺项,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9.《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身份证编号五主项不允许涂改;其余附项如有涂改,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10.新生入学应持有《居民身份证》。如没有或丢失则必须在原户籍地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新生落户时需将《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按身份证大小规格剪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处。《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是18位,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11.天津市户口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证》,凡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持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人页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12.凡户口不迁入我校的学生,其在校期间所涉及户籍的事宜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13.户口迁入学校后,学生不得变更户口项目,不得中途将户口迁出(退学、转学除外)。

14.新生户口迁入手续只限当年、集中、一次性办理,新生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必须上交户口迁移材料。如逾期,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公安机关及学校不再受理跨年度学生的落户及农转非审批手续。

15.新生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时本人未满18岁者,除提供上述迁户材料外,还需提供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以及监护人联系方式。

四、交费事宜

新生入学须交纳如下费用,其中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一律通过银行卡划转。见附表《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本科各专业收费一览表》。

1.学费

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1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1000元。

2.住宿费

新生一律安排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住宿。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须签订入住协议。新生宿舍为6人间,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3.教材费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学院教务处特为新生预定所需教材,收取预订费600元,并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保险费

保险费为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大学生应该统一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学生个人每年交纳保费100元,4年总计400元,在入学时一次交齐。

5.床上用品购买办法

为了满足学生入住需要,经天津市床上用品准入办公室核准、学校统一招标,直接由中标生产厂家供应床上用品,新生可在报到现场购买。每套床上用品490元,包括棉被一床(2.5kg棉胎)、棉褥一条、床垫一个、被罩两条、床单两条、枕套两个、枕心一个(填充物为荞麦皮)、枕巾两条、毛巾被一条、蚊帐一顶。除蚊帐、枕心布、床垫含化纤外,其它全部为纯棉制品(随套赠行李袋一个)。天津市质检局负责售前、售后质量检测。特别提示:按照《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管理的通知》,为防止劣质和不合格床上用品流入校园,请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学生或家长自觉接受床上用品检查。

6.交费须知

为方便新生报到、交费,消除新生携带现金所带来的不便,保证新生学费及生活费的安全,新生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均采用银行卡存储委托收款方式,即学生将上述费用及时、足额存入学院为其开立的“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学院委托银行在指定时间接收学生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

(1)学生应在不晚于开学报到日前10天(9月2日前),将应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足额存入学校为其开立的“建设银行龙卡”中。(提示:存入“建设银行龙卡”金额应略大于新生应交总金额,以便款项顺利划转。)

(2)学院只通过为学生开立的“建设银行龙卡”委托代扣收取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不提供其他交费方式。

(3)学生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可在当地自行办理。津沽学院不统一组织贷款。已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新生应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贷款汇入学院指定账户(账户全称为天津师范大学,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南开支行,账号为12001655000050001795)。已在生源地办理了助学贷款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时应首先到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应补足各项费用差额部分及时存入学院为其开立的建行龙卡中,待学院统一划转。

(4)学院财务处在收到银行划转费用成功数据后,将为学生开具相关票据。学生可在所在系领取上述票据,办理报到、入住、学籍注册相关事宜,学生务必妥善保管上述票据。

(5)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学院为其办理的“建设银行龙卡”。如在天津本地丢失本卡应立即携带身份证向天津市建设银行任意网点挂失,并办理新卡。新卡办理后应及时到中国建设银行南开支行学苑分理处(即校内建行)重新建立新卡的委托代扣关系,以便后期学院奖助学金的发放以及学费等顺利划转。如在外地丢失本卡应立即电话挂失(挂失电话为022-95533),因为学生个人原因导致资金损失,学院不承担责任。

(6)凡使用本卡接受学院委托银行收取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的学生,均视为已认知和接受本须知之约定,并据此履行权利和义务。

五、档案管理

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考生自带档案的新生,报到时须将本人档案交到所在系(新生可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提档手续)。

六、军训事宜

我院的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军训)采取在校内集中组织实施的形式进行。新生军训时间为新生入学后的 9月12日开始,至 9月30日结束。学生军训工作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执行,并计入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学分。

七、地址及交通路线

1.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2.交通路线:

①航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乘机场乘地铁2号线(曹庄方向)至天津站,乘地铁3号线(南站方向)至大学城站,转乘311路或620路至师范大学站。

②铁路:

(1)天津站:乘地铁3号线(南站方向)至大学城站,转乘311路或620路至师范大学公交站;乘公交951路至师范大学公交站;乘公交650路至华苑路站换乘963路、951路或968路至师范大学公交站;乘公交638路至华苑小区(居华里)站对面换乘849路至师范大学公交站。

(2)天津西站:乘公交52路至王顶堤立交桥站,原站换乘849、968路至师范大学公交站;乘地铁1号线(双林方向)至营口道站换乘地铁3号线(南站方向)至大学城站,转乘311路或620路至师范大学公交站。

(3)天津南站:乘地铁3号线(小淀方向)至大学城站,转乘311路或620路至师范大学公交站。

③.公路

(1)北京方向:京津塘高速公路→杨村出口→天津外环线(西半环)→宾水西道右拐进入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2)其他方向:进入外环线后至西南部分→宾水西道左拐进入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八、接站安排

我院于9 月11日(7:30?18:00)在天津站(南1、南3和南4出口)、天津西站、天津南站设接待处。请新生尽量在接站时间内到达,以便顺利到院报到。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我院联系。

九、报道期间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3766088;

022-23766422;022-23766704

开通时间:9月10日-11日8: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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