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级新生在哪个校区,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安排
新疆艺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又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随着国家教育形势的发展,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学院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是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地方特点显著、民族特色浓郁、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近60年来,学院坚持自治区“科教兴区、文化强区”战略,内涵发展、创新跨越,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表演出精品、服务社会重示范,为繁荣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新疆的对外影响做出了积极贡献,已逐步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院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遵循艺术教育规律,狠抓人才培养质量;秉承“传承创新,德艺双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勤奋、敬业、尚美”的优良校风;确立了“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服务于新疆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办学定位;凝练出“以特色学科专业为支点,构建多元一体文化背景下的民族艺术教育体系”的办学特色。
至“十二五”末,学院拥有团结路东校区(本部)、西校区和金桥校区(附属中专已整体搬迁入驻),校园占地总面积958亩,校舍总面积15.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8.5万平方米。全院纸质图书34.42万册,数据库平台12个,电子图书20.71万册。教学单位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戏剧影视系、传媒系、文化艺术系、语言文化系(预科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有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
学院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6个研究领域、18个研究方向)。学院目前有艺术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等4 个学科门类;有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美术学、设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学等8 个一级学科;普通本科设有30个本科专业,其中有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 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设有文化艺术发展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中心和其他7个“研究创作中心”(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另有丝绸之路艺术研究所等3个艺术研究机构、4个艺术专业演出团、2个美术馆、91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等创新艺术人才培养平台。50多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艺术人才万余名,就业率一直在90%左右,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现有在职教职工611人,专任教师378名,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92人、讲师164人、助教及以下100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5名,硕士学位者164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人数的47.4%。
在“十二五”期间,学院累计承担各级各类课题162项,其中国家级6项,部委级14项,自治区级7项,厅局级41项,院级93项。出版专著64部、教材18部,发表学术论文675篇,其中核心期刊42篇。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3项。
学院注重挖掘整理民族艺术资源,将原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教学资源,长期致力于民族特色教材编写工作。近年来编写出版了《维吾尔语播音主持教程》《木卡姆演唱演奏》(拉克、潘吉尕木卡姆)等18部少数民族艺术专业教材及地方特色民文教材。以特色专业建设为支点,不断推进少数民族艺术教材及地方特色民文教材的建设,努力构建多元文化背景下民族艺术教育体系鲜明的办学特色,为新疆区域经济及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学院先后参加了北京60周年国庆彩车设计及表演、北京奥运开幕式、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文艺晚会、第十三届冬运会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演出活动。师生在国际国内各项赛事中,累计获得国家级竞赛奖200多项、省部级竞赛奖500余项。特别是近年来,学院发挥先进文化引领作用,创作推出一批优秀艺术作品赴全疆地州县展演,吸引了数万基层群众观看,赴喀什岳普湖阿其克乡开展“访惠聚”活动,为抵制宗教极端、倡导现代文明生活、维护民族团结做出贡献。
学院十分重视借鉴世界各国艺术教育的经验,积极开展各项对外交流活动。近年来,相继与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多所大学和文化艺术单位建立了常态化的友好交流关系,接待了众多海外艺术界和教育界的朋友来校讲学、参观、交流等,弘扬和传播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我院与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并与全国7所综合性艺术高校及多所音乐、美术、舞蹈、戏剧院校保持定期交流与合作,为新疆乃至全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