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一)本地适龄儿童
1、报名时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按施教区学校公告时间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取公示,并明确学生注册报到时间和入学要求。
报名结束后,学校向新生监护人返还报名证件原件,留存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或常住地就读:
(1)监护人中有现役军人(含武警);
(2)监护人中有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员;
(3)单亲、离异、户口两地家庭、孤儿等。
3、合法固定住所确认依据:
(1)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为依据。
(2)旧城改造或新城区建设的房屋拆迁者,入学安排按照:①拆迁户,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②临时性过渡住所,不作为安排入学依据。
(3)有多套住房的,按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学。
(4)父母确无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无住房证明。
(5)私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在该实际居住地,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无住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其它情况由基教科统筹落实就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