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区各类人员子女小升初信息登记办法
一、户口在青羊区(含新迁入户口),在外地(指成都20个区市县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青羊区参加小升初。
(回城生)
1、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以下材料,在4月10日-21日工作日到青羊区教育局登记:
※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青羊区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所拥有且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原就读小学签章的学籍证明(证明标准格式见青羊教育官网)。
2、学生及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
二、户口在青羊区(含新迁入户口),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青羊区参加小升初。
(转片生)
1、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在4月10日-21日工作日向就读小学提出转片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青羊区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②监护人所拥有且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就读小学收齐材料后,由学校交所在区县教育局,该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转交青羊区教育局,经青羊区教育局审核后参加青羊区小升初。)
2、学生及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三、户口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在青羊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小升初。
按成都市教育局小升初相关文件规定,成都市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小升初。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在4月10日-21日工作日向就读小学提出转片申请。
四、孩子在区外读小学,但户口在青羊区,而监护人房产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参加青羊区的小升初?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发〔2011〕4号)文件规定,对于该类情况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户籍所在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