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区小学初中招生政策
渝中区:6月20日启动小学招生工作
小学》》
据悉,渝中区小学招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到对口学校审核纸质
证明材料。
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生,由学校统一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初中》》
初中招生对象为在渝中区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的户籍毕业生;在区外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确需回区升学的户籍毕业生;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符合入学条件且需在本区升学的非户籍生。
其中,符合“三对口”的户籍生升学,继续实行“多校划片、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即:将渝中区全域作为全区12所中学的招生片区,先相对均衡地分配12所中学派位指标,并征求学生及家长入学志愿,对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学生直接升入该中学;对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
此外,在渝中区小学毕业、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其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该区工作并长期居住在本区,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在渝中区已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产权须达51%以上),或者在本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含按规定减免税),或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