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小升初政策问答
问:1.在津南就读的六年级本市户籍学生如何升入国办初中?
答:在津南区就读的六年级本市户籍学生均可在我区国办初中拥有一个学位。符合“人户统一”(即户籍与住房为同一地址)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可按相应学区片划片升学;“人户分离”(即户籍与住房为不同地址)的六年级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所在镇的国办初中升学。
问:2.外省市户籍的学生如何升入国办初中?
答:外省市学生在我区升学,需要核验“四证”,证件合格,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所在镇的国办初中升学。
问:3.津南区民办初中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民办校招生政策,2017年凡具有我区学籍的学生均可报考我区民办初中。即本区户籍学生、本市外区县户籍学生和外省市户籍学生均可报名。
在我区民办初中完成本区学籍六年级毕业生录取工作后,如未达到招生计划,可招收外区或外省回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问:4.津南区民办初中招生方式是怎样的?
答:民办学校依据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在本区自主招生或采取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不得跨区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问:5.本区户籍学生回户籍地升学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凡是有回户籍地升学愿望的学生,需要填写“回户籍地升学申请表”,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到相应初中校就读。
问:6.本区回户籍镇升学的学生是否可以同时报考我区民办初中?
答:不可以。
问:7.报考我区初中校特长生未被录取,是否可以报考民办初中?
答:可以。
问:8.被民办初中录取后,是否可以不去报名,再回国办初中就读?
答: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