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三点半难题困扰家长 官方出台意见

高考志愿助手

课后三点半,孩子放学早、家长不便接,这是困扰不少家长的难题。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意见》指出,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是《意见》提出的课后服务主要内容。

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楚爱华认为,《意见》落实起来有三个难点:一是学校能不能真正做到拒绝集体教学或补课;二是作为家长,敢不敢放手把孩子业余时间交给学校,让他们在同龄群体中自由自在地读书、游戏和成长;三是对老师来讲,肯不肯加班,报酬能否让老师满意。

先期探索亟待突破

在教育部发布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之前,各地已经有不少破解课后三点半难题的探索。

北京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外活动计划”:学校在周一至周五下午3点半至5点的课外时间,安排每周不少于3天、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吉林省长春市推行“课外文体科技活动”:中小学利用课后时间开展每周不少于四天,每天不少于一个小时的课外文体科技活动。江苏省南京市实行“弹性离校”:学校负责对“弹性离校”的学生统一安排,集中管理,安排专人组织学生进行以完成作业、预习复习和课外阅读为主的自习,或组织学生开展体育、科技、艺术等领域的自主实践活动。

“教育部的文件对于改进课后服务指明了方向。‘课后一小时’在北京已经实施两年了,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孩子放学早、家长不便接的矛盾。”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三小校长刘可欣说。

江苏省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封留才认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也要加强审核。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学校不能大包大办。同时,构建协同推进机制,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的经费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有偿服务,在减免困难群体费用的基础上合理收费,推动课后服务工作向优质、高效、特色发展。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努力实现两个突破。”南京市中央路小学校长林虹有自己的经验:一是理解与认识的突破,教师是提供此项服务的主体,引领教师逐渐从“因工作量增加可能带来负面情绪”到目前逐渐“对弹性离校社会意义形成理解与支持”;二是形式与方法的突破,学校采取“1+1”的方式,“弹性离校”期间学校每天均有一位本校教师专人全程在专门的教室照管学生,同时邀请家长志愿者参与,这是“现代学校管理”邀请家长参与管理的一种方式,让双方更亲近了。

避免一头热,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此外,《意见》出台带来的一些问题也引发社会关注。例如,教师劳动保障如何解决?学生安全如何保证?场地不足怎么办?

对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邱建新表示,推行这项工作,教师无疑是主角,充分信任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十分关键。如何调整好现行绩效工资管理、在激励制度上尊重教师新的劳动付出并合理给予补贴,这应该切实研究解决。

林虹建议,如能设立“儿童弹性离校留校期间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则可适当为学校“减压”。

刘可欣则表示,有条件的社区适当分担一部分学生,举全社会之力共同开展课后服务。

“但好事办好并非易事。从一些城市试点看,一方面政府主导很关键,另一方面能否充分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也十分重要。不能只是政府‘一头热’,还要积极整合社区、学校、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志愿者、专业社会组织和机构的力量,共同参与、实现社会共治。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明确自身的职能和角色,一方面财政支持,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另一方面建章立制,以督查考核,责任追究规范管理,实现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型,有利于家长、学生、学校、教师、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多方共赢。”邱建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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