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及转学申请流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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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中小学生转学手续办理 |
事项类别 | 服务 |
法定依据 (政策依据) | 福建省教育厅2007年12月26日《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申报条件 (办理条件) | 第十五条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学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确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转 入学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片区内小学接收,学校对符合转学条件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入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果转入学校因非户籍所在地该年级班 生数确已满额,难以再容纳转入学生时,应向家长说明情况,并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该年级班生数有 余额的学校入学。学校接收转学生后,应及时将转学证明的回执寄回转出学校存档; 第十七条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第十八条转入学校应把转学生安排在与就读学校相应的年级,不得留级。学生转学,应由转出学校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送交、邮寄转入学校,或根据本人申请经密封后由学生自带送达转入学校。学校接收转学学生时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第十九条学校对转入学生的转学证明和转出学生的转学证明存根,以及转学申请表,应在学年初学校基层报表上报时一并整理成册,归档保存。所整理的证明材料中转入与转出的学生人数,应与学校基层报表上报的转入与转出人数相一致。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流程 | 1、学生(家长)向转出地学校(新生向户籍地学校)领取并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六份(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及双方所属中心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直接乡镇中心小学办理的一式四份;转入地学校签署意见;转入地教育主管局审批; 2、转出地学校和转出地教育局初教股审批; 3、即时办结。 |
法定期限 |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 符合条件即时办理 |
申报材料 | 1、常住地户籍册(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2、转学申请表一式六份(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双方所属中心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直接乡镇中心小学办理的一式四份; 3、学生学籍卡片和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4、学生就学期间留级、休学证明(针对有留级、休学的学生.); 学生转学应认真填写转学申请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查有关材料。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机关 | 山西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山西教育局 |
受理地址 |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
办公时间 |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 |
联系电话 | 0593-8352503 |
监督电话 | 柘荣县效能办0593-8361111中心效能督察组0593-2278896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