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二)
三、大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八)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合首都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实施职业教育专业布局调整计划:针对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撤并一批面向低端产业的专业;针对调整转型产业,改造升级一批传统优势专业;针对高精尖产业,优先发展一批新兴专业;针对城市管理、社会建设需求,重点加强一批紧缺人才专业建设;针对疏解转移产业,与产业承接地合作办好一批品牌专业。加快制定职业教育新增专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结合职业院校专业优势,统筹调整优化。建立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和动态调整预警机制。
(九)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力度。聚焦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支持职业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基础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和职业素养,切实增强其职业核心能力、国际交流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全面深化校企合作。对接首都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需要,规划建立一批企业和职业院校紧密合作的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平台。推动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集团通过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推动技术成果扩散,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提供人才、科技服务。鼓励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教师实践,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支持开展校企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服务学生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深度融合。
(十一)深入推动集团化办学。以产业或专业(专业群)为纽带,加快建设一批服务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的职业教育集团。鼓励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或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鼓励在京跨国企业或境外职业类院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以政府授权委托、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在人才需求调查、专业设置、课程开发、专业教师培训、兼职教师选聘、实训基地建设、技能大赛组织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