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最低工资标准底薪规定
近日,瑞士公投否决全球最高“最低工资”的消息引来广泛关注。全国各个地区也在公布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有9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但宁夏仍在执行2013年5月1日的标准。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截至4月底,宁夏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位居第17名,下次何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暂时还无法确定。
宁夏1995年首次发布《最低工资标准规定》,至今共调整过10次最低工资标准。记者统计发现,以宁夏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为例,1995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80元,随后1997年,1999年和2001年三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2004年增加到380元,2006年增加到450元,2007年增加到560元。2010年起,宁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加大,从2007年的560元调整为710元,2011年900元,2012年1100元,2013年调整为1300元。
2013年,宁夏第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由1100元调整为1300元,二类区由1020元调整为1220元,三类区由950元调整为1150元,平均增幅19.6%。其中,就银川市来看,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属于一类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属于二类区。对于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标准工资,一类区由11元调整为12.5元,二类区由10元调整为11.5元,三类区由9元调整为10.5元,平均增幅15.1%。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工资发放的标准都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用人单位如果要做到合法用工,必须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等台账管理。台账要列明工资报酬组成、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以及应发工资项目和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内容。接收实习、见习人员的,还应当单独建立报酬、补助、补贴的发放情况等相应的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