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离婚手续及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一、提出申请
自愿离婚当事人须双方共同到各自区婚姻登记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申请
离婚当事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协议书到各自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审查发证
离婚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准予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四、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自备共同协议好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4、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