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实现,福建不动产登记政策解读
《2017年福建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解读,福建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对于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不动产登记后,之前的房产证等证书是否依然有效?是否需要立即申请更换呢?本文《福建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解读,福建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小编为您整理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一些细则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不动产统一登记最新消息:1月22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发布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
包括不动产形式类型登记共计108条规定。
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规定对集体土地、国有建设用地、宅基地等不动产的所有权进一步明确,同时抵押权登记、海域使用权登记、地役权登记等也有详细的规定。
不动产登记资料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不动产登记资料中属于归档范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归档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土部会同国家档案部门另行制定细则。
不动产统一登记查询方面除了公检法国家机构可以查询,不动产所有人和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办理复制和查询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
此外,细则中还明确,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农业部会同国土部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办理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后,由国土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测处处长卢静分析认为,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的市场效果来看,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并不明显。
“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主要受供求关系、宏观调控政策和金融调控政策的调整等不同因素的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但是它本身是行政管理行为,短期来看对市场的影响不是特别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