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事业单位办理提前退休政策和待遇规定(文件)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和去年是否有大的变动吗?下面请看下小编为大家介绍企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的相关规定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设立依据: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9]137号“负责省直及部分中央驻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变动工资、有关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的审批工作”2、《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74号“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其他人员的审批:省直一级机构和省直部门所属单位的离休人员及退休的处级干部、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人事厅审批;……”
受理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办理离休证及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增加离休费审批;
2、省直机关人员退休(省管干部除外)及事业单位处级干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龄退休的退休费审核,办理退休证及增加退休费审批;
3、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政策提前退休(退职)人员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审核;
4、干部职工退休后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审批。
办理机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
提交材料:
1、办理退休(退职)人员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审核和离退休证:个人档案、公务员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病退人员医务鉴定表;退休人员退休费及津贴补贴审核表、花名册(办离退休证编号用)。
2、办理增加离退休费审批: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表、离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高政治生活待遇审批表、年度考核表、退休(退职)审批(审核)表,并携带生成电子数据的磁盘。
3、退休干部职工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审批:表彰荣誉证书、科技成果奖证书的原件和干部职工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审批表。
办理程序:
1、单位填写退休审核表、增加离退休费审批表、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审批表并盖章。
2、省直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审批审核盖章;地市各单位所辖省辖市和县人社部门审批审核盖章。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审核盖章。
4、特殊情况处理一般需经处务会研究后,由业务主管具体办理,急需办理的由业务主管初审,处长复审核签。
办理时限:
1、正常审批审核:统发工资办理每月10日起5个工作日,其它随到随办。
2、需研究审批审核,25个工作日内答复。
受理地址:省政府综合大楼D区522房间、D区514房间
联系电话:0371-69690135、69690269
办公时间: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