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新生儿落户政策,湘潭市新生儿上户口落户时间和材料
)“城镇新生儿出生28天内可以买保险,不要等到10月份!”9月9日,市民徐女士向我们说,有不少新生儿家长因对医疗保险政策不了解,忽视了给新生儿购买医疗保险,导致新生儿因疾病住院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新生儿出生28天内可购买医保
徐女士告诉我们,今年4月,她家的宝宝出生,8月份因肺炎住院花了将近4000元,因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所有住院费用没有报销,后来,她和医院的病友交流了解到,新生儿出生28天内是可以买保险的。
“孩子刚刚出生,开销本来就大,孩子一生病,负担就更重了,如果及时购买了医疗保险,就不用花这么多冤枉钱了。”徐女士说,和病友交流的过程中,她也发现很多新父母都没有注意这一政策。
随后,记者也向雨湖区医保局详细了解了这一政策。工作人员表示,新生儿出生28天内确实可以携带出生证明及户口本,在居住地就近街道政务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这就是说,新生儿出生后,首先带上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去派出所给小孩上户口,获取身份证号码,然后再拿着出生证明及户口本在居住地就近街道政务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完登记手续之后还要缴费,华融湘江银行各营业网点都能缴费,带上户口本就行了。每人每年的医疗保险费标准是60元,即时办理即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超过28天,只能在指定时间参保
如果出生28天以内没有办理,就要等到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时间段才能办理,即每年10月10日至次年3月31日。
不过,参保缴费时间和享受待遇的时间也是挂钩的。10月10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下月起享受待遇。
要特别注意,不管怎样参保,保险期不跨年度,即保险到期日都是12月31日。有些新生儿家庭没有注意,以为保险期都是一年,那就可能错过购买次年保险的时间。
新生儿参保人员住院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的手续及费用结算都是一样的,住院时携带有关医保凭证,并交付一定金额的“住院自负费用预付款”后,即可到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病人只需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与定点医院结清即可,剩余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按规定结算。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能报销。
不过,这一政策仅限于湘潭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暂时还没有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