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江西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出台 (二)
2.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2.1建立宅基地有序退出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快速推进,大量农业人口迁移到城镇后,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宅基地及住房闲置,通过建立宅基地有序退出机制,开展宅基地有序退出试点工作,让合法取得形成的“一户多宅”的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的城镇居民以及已进城就业安居落户的农民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农户主动放弃现有的宅基地,改变我省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中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宅基地两头增加的不合理现象,通过农村宅基地的调整利用,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2.2建立多元化农村住房保障体系
我国现行宅基地制度是给予农户一处可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而不是提供可供直接居住的住房,这项保障政策并不能为农户特别是最贫困农民群体提供正真有效的居住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建立多元化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对农村居住保障的层次和水平,是*社会、促进“三农”问题解决的必然要求,也是健全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机制的重要方面。通过一方面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建集中性农民公寓等变宅基地实物分配为住房实物分配,变宅基地保障为住房保障;二是对于已经在城镇就业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村户籍的农户,引导其迁入城镇或城市居住,促进城镇化的进程,减少对农村宅基地的占有,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居民点面积不减反增的现象。如共青城市开展市镇联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后,让部分边远地区的村民逐步“弃地进城”,政府划定安置点实行“统规统建”,将不再新增农村零散的宅基地,并将农民的承包地统一流转,对进城农民通过就业培训机制,引导进城农民多渠道就业。从而达到了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农民市民化,同时也确保了进城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2.3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我国现行的无偿使用宅基地制度造成在农村大量占用农地建房,浪费土地现行愈演愈烈,特别是乱占耕地的现象和空心村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造成耕地作为稀缺资源大量流失。因此,通过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用经济手段调节宅基地的分配使用,规范农村宅基地特别是闲置宅基地的合理利用,把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作为农村城镇和农村人口变迁的重要配套政策,实现宅基地的市场化配置,从而保护农村土地资源以及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权益。
2.4健全宅基地整理、复垦、置换制度
为促进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需要。我省现行政策有“城乡统筹、镇村联动、加快城乡一体化”、“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和“促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等诸多政策。通过实施宅基地整理、复垦、置换制度,推动农户宅基地有序退出,是我省改变农村地区大量宅基地闲置、低效利用的重要途径。
最新消息:江西省“一改促六化”余江样板现场会召开
2016年4月21日,建设美丽乡村、打造“一改促六化”余江样板现场推进会在余江县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毛伟明指出,余江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环境有了新面貌,社会风气有了新改观,制度建设有了新成效,农民群众有了新收获。他要求,下一步要以纵深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主抓手,围绕“增实力”加快推进农业发展现代化,围绕“优环境”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围绕“惠民生”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美生态”加快推进村庄面貌靓丽化,围绕“城镇化”加快推进转移人口市民化,围绕“促和谐”加快推进农村治理规范化,全力打造“一改促六化”余江样板。
毛伟明强调,“一改促六化”符合中央改革精神、契合江西农村实际、具有示范推广效应,要把它作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延伸拓展、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途径、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具体行动。各有关方面要群策群力、真抓实干,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充分凝聚部门合力,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更多更好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