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益性岗位待遇规定,上海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
从4月1日起,上海市青年职业见习、协保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标准随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616元/月提高到1752元/月,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都从1010元/月提高到1095元/月。
同时,上海市从4月1日起,对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包括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在现有2140元/月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调整为2310元/月。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