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税起征点改革及工资扣税标准
天津个税起征点2018-2019 起征点3500、4800、5000
最新2018年天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内地人员为3500元,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为4800元。天津个税起征点与全国各地其他城市个税起征点是相同的,个税起征点不分区域,全国一个标准。
个税起征点调整历程:
198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起征点为月收入800元,当时超过此工资收入水平的人很少,只有极少数人纳税个人所得税。
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修正案》,将个税起征点调整提高到了1600元。
2008年3月:个税起征点标准再次调整,提高到了2000元,增幅不大,仅增加了200元。
2011年6月至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税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也就是个税起征点,调整到3500元,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为4800元。
2018年至2019年预计:内地人员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调整到5000元,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为6800元。具体实际税法规定,本网会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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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计算器中“五险一金”,是指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没有缴纳“五险一金”可以不填写。“起征点”,国内人员是3500元,外籍人士为4800元。
天津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提示:自2011年开始至今,内地人员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天津个人所得税计算实例
天津某公司员工张桂伟,2019年4月份工资收入5700元,4月份“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金额为640元,张桂伟属于国内人员,天津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计算此员工张桂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税前工资 5,700.00元,五险一金 640.00元,起征点 3,5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 5,700.00 -640.00 - 3,500.00
= 1,560.00
应纳税所得额 1,560.00,参照工资个税税率表2018-2019,得到税率 10%,速算扣除数 105.00
应纳个税金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560.00 × 10% - 105.00
= 51.00
税后工资 = 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 - 应纳个税金额
= 5,700.00 - 640.00 - 51.00
= 5,0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