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2018马鞍山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与工资指导价不同,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视为一项硬性“门槛”,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因而,每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都受到劳动者的关注。
此前,安徽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共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而之前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则为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最高档上涨了20%左右,最低档上涨了33.7%。
在全省,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市区每人每月达到1520元,比调整前的1260元提高了260元。位于“第二方阵”的则是淮北市区,蚌埠市区,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马鞍山市区,芜湖市区,宣城市区,铜陵市区,达到1350元。亳州市区等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250元,濉溪县等地上调至1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