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税起征点改革及计算方法,新的成都工资扣税标准方案
成都个人所得税计算指南受到了大家的关注,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成都个人所得税计算指南吧!
成都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提示:自2011年开始至今,内地人员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温馨提示:
1、其中小括号里的“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免征额”通常被称为“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2、工资: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写的收入)
3、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算在这里)
4、免征额:自2011年起,免征额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税率:由3%上涨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
6、速算扣除数:由0上涨到13505,也有7个等级,与不同税率相对应
成都个人所得税计算实例
成都某公司员工张段佳,2019年11月份工资收入4250元,11月份“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金额为350元,张段佳属于国内人员,成都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计算此员工张段佳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税前工资 4,250.00元,五险一金 350.00元,起征点 3,5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 4,250.00 -350.00 - 3,500.00
= 400.00
应纳税所得额 400.00,参照工资个税税率表2018-2019,得到税率 3%,速算扣除数 0.00
应纳个税金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400.00 × 3% - 0.00
= 12.00
税后工资 = 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 - 应纳个税金额
= 4,250.00 - 350.00 - 12.00
= 3,8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