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东阳市发布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新浮动费率办法实行后,全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继10月1日起的0.75%,再次降低至0.62%,新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预计2017年将为用人单位减负561.22万元。
自10月1日起,东阳市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三类调整为八类。根据工伤发生率、工伤保险费用使用对用人单位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即属于一类行业的用人单位,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属二类至八类行业的用人单位,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和向下浮动。
行业内费率档次浮动办法。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占缴费总额的比例(以下简称支缴比例)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征收费率高低与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及工伤保险费使用挂钩。一类行业的用人单位,上年度支缴比例不满120%的,按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征收;支缴比例满120%(含)以上的,按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的120%征收。二类至八类行业的用人单位,上年度支缴比例不满80%的,按基准费率的80%征收;支缴比例满80%(含)以上不满120%的,按基准费率征收;支缴比例满120%(含)以上的,按基准费率的120%征收。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的实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既有利于降低工伤发生率,促进工伤预防,又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市经济协调发展。经测算,2017年实施浮动费率后,费率下浮的企业有5769户,维持基准费率的企业有1116户,既充分考虑了用人单位的权益,也有利于调动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工伤保险一年多少钱
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费用,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是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的费率缴纳的,按照当地统筹地区规定的缴费费率缴纳,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费率方面各地略有差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是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工伤保险条例》通过立法把各类企业都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这对分散各类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的工伤风险有很大的作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覆盖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种所有制的企业。
二是我国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工制度尚不够规范等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工伤保险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民政、财政等部门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财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