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条例及赔偿金分配原则
桂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桂林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材料
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工伤保险工亡待遇)
1.打印《桂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回执单》一式两联,经办人核对后签名,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工亡待遇结算;
3.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复核;
4.打印《桂林工伤保险待遇报销审批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转交财务科;
5.财务科根据参保人或经办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桂林工伤保险赔偿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环城西二路71
桂林市高新区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普陀路32号师大加油站旁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焉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信息维护
桂林市象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环城西二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