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限购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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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2017南京限购政策全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

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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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昨日出台限购政策,住房限购政策再次升级,明确从3月16日起,限购范围扩大,将高淳、溧水、六合纳入外地户籍限购范围;本地人在主城区禁购第三套住房(含二手房);外地人购房门槛再从严。

根据《通知》要求,自3月16日起,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南京全市范围内(包括高淳、溧水、六合等三个区)均暂停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通知》明确,南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在原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主城区(不含高淳、溧水、六合)范围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新购二手住房。

《通知》还调整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要求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去年9月25日,南京出台住房限购政策,限购政策仅在主城八区执行,高淳、溧水、六合三区不限购;同时,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仅限购第三套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不限购;此外,外地人在宁购房个税和社保缴纳年限为连续2年。

自去年10月开始执行严格的限购限贷政策,建立了市、区联动的房价监控机制,密集约谈房企负责人,处罚多家炒房号的中介机构,加大打击力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月南京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2%,位列70个大中城市第59位。

事实上,南京房产行业并未降温,本月初的一个周末,中介机构组织的看房团人数达到了3000人,主城区限购后,高淳、溧水、六合三区房产教育量价齐升,许多人跑到镇江去买房,带动了镇江市房价大涨,与南京接壤的句容市涨幅最大。

南京市房产行业出现的另一个奇怪现象是二手房价格与新房价格出现倒挂,因为新房限价,一些房产公司把新房倒手给关联公司或个人按二手房出售,躲避价格审批限制。

南京市房管部门表示,出台限购政策是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化住房居住属性,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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