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称评定条件及标准新规定
2018年天津市职称评定条件及标准新规定
通过本机构申报具有如下优点:
1、针对条件不够的人员提供帮助;
2、以特殊评审方式评审,不参加全国职业英语、计算机考试和论文发表;
3、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可以异地评审,全国范围内有效;
4、申报不通过者退还全部费用;
5、证书可用于企业升资质、招投标;个人用于求职、加薪、提干、晋级、上岗。
一、申 报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化评审的办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凡与我市企业、各类民办非企单位和社会团体签定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在我市办理人事代理以及符合人才柔性引进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地方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身份、、单位和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的限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职称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相应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后同)组建单位,
3、人事局共9个职称申报点,分别设在各县(区)人事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职称申报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中级一式12份,高级一式15份);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能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论文、论著、译作、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技术报告或实例材料原件;
(6)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学习总结;
(7)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8)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 2018年天津市职称申报专业:
A、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B、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C、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D、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E、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F、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G、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H、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
F经济师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统计师、审计师。
G会计师分类: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
三 评审
1 一般采取评委会委员直接投票表决的评价方式。对于申报专业比较分散的系列,一般采取专业(学科)评议组评价与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二级评价方式。
2 专业(学科)评议组评价一般采取量化评价的方法对申请人做出初步评价。专业(学科)组专家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条件、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要素提出量化评价意见。
关于年限统一计算标准:
计算本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毕业后参加本专业工作年度开始,至申报年度前一年年底为止;
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者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算,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职称工作年限是指从取得当前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之日起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评定申报要求汇总:
1.学历、资历规定要求;
2.现职称取得之后间隔年限;
3.考核、诚信要求;
4.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力要求(技术骨干成员、重要项目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业绩成果(奖项、研发成果、专利、新技术应用与推广、完成课题或项目、制订国家或地区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6.从业、执业资格(部分专业);
7.论文或著作要求;
8.继续教育(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9.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成绩要求等(无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