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温补贴国家规定标准和补贴时间新政策
我国各省都根据本省实际,制定了高温费的领取标准,在陕西省内的用人单位,只要其职员满足条件,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陕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8的规定,以现金的形式向职员发放高温补贴。具体来说,陕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8是如何规定的呢?
陕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8是如何规定的?
一、陕西省高温补助标准是多少?
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标准仍执行2016年相关文件政策。防暑降温费执行范围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其中,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从每年 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从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是什么?
范围包括室内室外多个工种。按照《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三、职工拿不到高温补贴怎么办?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也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根据以上陕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8的规定,职员是否可以受领高温费,至于工作环境的温度有关,在室外工作的人没人每天可以领取15元,室内工作者可以领取10元,陕西高温费在每年的六至九月份发放,若用人单位不遵守规定,劳动者可以向有关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