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第一、申领生育待遇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流产证明)或户口簿。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
4.诊断证明及费用凭据(异地或境外剖腹产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或提供生育所在地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证明;难产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医嘱复印件)。
5.代为申领的,代领人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
符合生二胎可享受生育险
第二、生育保险金申领流程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第三、以大连市社保局相关规定为例:
领取二胎生育保险金具体待遇分两种情况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一次性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即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小编提醒各位读者,二胎生育是否享受生育险,首先要看你的第二胎在当地政策是允许的,而且取得了准生证等手续,那么是可以享受报销待遇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2.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保障项目的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也不一样,报销项目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具体的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有以下五个方面: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我国规定,符合政策的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第一胎报销一样,但要多一个再生育准生证。
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