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加班工资如何算
2017年春节七天长假即将到来,但不少职工由于工作需要仍需坚守在工作岗位上。这七天假期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上班,那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呢?下面和小编一起去看看~
2017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
2017年春节是1月28日星期六,共放7天。
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2017年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1月27日、1月28日、1月29日共计3天。也就是说,春节七天假期中,只有前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
用人单位在1月27日、1月28日、1月29日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初三至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加班费规定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相关法律知识:加班费的概念: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