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肥公布32家二级以上非公医院收费价格
合肥公布32家二级以上非公医院收费价格
昨天,市物价局公布了全市32家二级以上非公医院(营利性9家,非营利性23家)医疗服务价格情况,涵盖56项收费价格。市民可登录合肥市物价局网站查询医院收费水平。
从去年开始,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是实行市场调节价后,患者如何知道上述医院的收费是否合理呢?为此,市物价局对全市32家二级以上非公医院采集上报的医疗服务价格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56项价格涵盖日常门诊、会诊、检查等内容,尤其是非营利性的收费价格表中,还有各项价格与上一年度对比情况。
据悉,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现在都是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自主制定价格;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制定价格。根据要求,上述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要主动向就诊患者公开患者个人的医疗服务和其他支出信息,做到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据要及时发放给患者或其家属,或在病区设置触摸屏、计算机方便查询。而且,医疗服务项目结算,应当及时、详尽、准确并出具票据,结算票据要如实写明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具体名称、单价和总结算价格。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布价格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知晓平均价格水平,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出现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行为,规范医院收费,维护患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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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非公”是重要伤医根源
日前,政府对“陈仲伟遇袭身亡”及重庆石柱中医院医生被砍成重伤等重大医患事件依法进行严查,坚决打击不法犯罪分子违法伤医行为,保证医疗环境稳定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力度之大让医界有了些许抚慰,但为什么医改多年,医患冲突却不断发生?单靠依法打击伤医犯罪就能从根本上制止医患冲突及伤医事件发生么?
社会对医患矛盾看法不一,医方说个别患者社会及医学修养差,把医疗必然性中异常变化的偶然性变化认为是医生失职,于是将伤痛以肢体伤害发泄在医生身上;而患者认为享受的是市场医疗有偿服务,受医生约束的弱势群体,大量的医疗费用而疾病得不到治愈,当然要查找医方差错或不足,最终无奈只好用肢体冲突来寻求精神和物质补偿。现实中尝试医患协调、三方调解和走法律程序,但种种难题障碍得不到解决,因此伤医事件频发。
那么,单纯依法打击伤医犯罪就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矛盾的“敌我”化么?就能从根本上杜绝伤医事件的发生吗?笔者认为,不一定。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其偶然与必然肯定有内在联系及原因,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医患冲突的存在与不断升级发展,肯定有其本质因素存在使然。笔者认为,公立医院“非公”--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式运营,趋利手段和营利管理,是引发或加剧医患矛盾冲突的根本原因。正如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话“目前中国没有一家真正的公立医院”。
按医改设计,回归公益性,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是新医改公立医院的职能定性定位,履行职责应为大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而不能为自己的发展而营利运营,但事实上的公立医院却与此恰恰相反,都是企业式趋利盈利运作,将自身的发展与业务收入紧密相连,将收入作为其发展运营的考核或衡量标准,因此,其运作或明或暗异化了医患关系;也就是说,公立医院“非公”运作及其来源--体制与制度,是医患冲突的根本来源与轴心!
政府为此也采取一些措施来治理,比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零加价销售、允许处方外流,打破传统“以药养医”观念及管理模式,又比如推行单病种付费,实行分级诊疗等,减少或斩断医患营利链,降低患者医疗消费。然而现实中目前大多数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设备、经费及补贴等,政府财政支持不力、支付迟缓或不到位,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未果,加上行业呼吁涨薪,均使公立医院伺机管理体制弊端而明暗兼施采取种种手段,如降低住院“门槛”、增加检查量、过度医疗、分解收费项目等,多收费,乱收费,为自身运营发展谋取营利而增加患者消费,加重“看病贵”。
由此可知,医患冲突折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存在严重问题,其“非公”行为及其来源--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管理体制和制度,是医疗冲突的根源所在!
也有人高屋建瓴提出意见,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说:“全世界的公立医院最公益的体现,就是医务人员的工资全部由政府‘买单’,但目前中国内地没做到”。取消药物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来补偿,如果“医院自己想办法解决,收费就要从这个项目转到了那个项目”笔者认为,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不谋利,不增加病人负担,政府就必须保证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设备及基本运营经费基(包括人员工资),将公益回归作为公立医院的重要主要绩效考核指标,使医院医生不再为自身的发展及工资福利而对患者榨取油水,他们也就能够主动或愿意改变既有管理模式和职业心态,不再将医疗服务与收入挂钩而一心一意为病人诚心诚意提供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
若能这样,病人及家属对公立医院医疗的病情出现意外,也不会有误解,更不会发生伤医事件!有睿智人士用犀利语言大胆道破医患冲突来源,伤医“这绝非平地起波澜--躲得过搜索,但躲不过这一套医疗潜规则。
明明是互相伤害,但双方却在各说不幸,全然不顾对方的茫然失措!”
笔者认为,医改预层设计不完善,基层政府职责不明,责任落实不足,公立医院管理机制体制及制度存在缺陷,公立医院“非公”之为,是引发或导致医疗纠纷、医患冲突和伤害发生的根源。是缺陷体制和制度让医生和患者成了医改“牺牲品”,医生是公立医院“非公”的替罪羊!
“扬汤止沸,弗如釜底抽薪”古人忠言让人三思啊!政府依法对伤医犯罪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医护人身安全,获得行业拍手称赞,但这终究不能对目前医疗体制下的伤医“斩草除根”,要彻底制止医患冲突及伤医事件发生,就必需在引发导致医患冲突的最根本原因上做文章。
笔者认为,这就需要政府必须解决公立医院“非公”问题,必须在“非公”根源上开刀做文章,在切实落实政府医疗职责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医改预层设计,补体制短板,改制度缺陷,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正确、可行、可持续的、医患双方都能接受的公立医院管理运营机制体制,使公立医院真正姓公,走公立之路,行使它回归公益职责,为群众提供货真价实的安全、有效、便捷、价廉医疗服务,而不再趋利盈利运营。
这样,患者定会相信垄断地位公立医院的诚信服务,承认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的诚实性、可及性,就会理解、原谅和接受疾病异常结果的打击,医疗纠纷及伤医事件就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