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温补贴政策文件,郑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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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温补贴

郑州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根据2011年8月16日公布的全国省会城市高温统计,1951年至2009年,“火炉”城市第一名为重庆,高温1602天,郑州高温1015天。有数据显示,郑州高温日年均为17.5天。2008年,我省制定的高温补贴标准为每天不低于10元。照此计算,有关人员平均每年至少可领175元高温补贴。

郑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

2、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4、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时未考虑高温作业因素的,或者高温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均按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标准执行。

5、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郑州高温补贴发放意义

郑州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郑州高温劳动保护和郑州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郑州高温补贴相关规定        不得因郑州高温补贴而降低工资

有关文件规定郑州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如企业违反高温补贴标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孕妇高温禁露天作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4部委联合修订并起草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稿。意见稿对“高温天气”做了明确规定,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此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

郑州高温作业引起中暑可算工伤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问题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我国有卫生标准,限制职工在高温下作业的时间一直存在,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中暑,属职业病,可以享受职业工伤的同等待遇。

郑州气温超40℃ 停止室外作业

意见稿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的同时,还应向劳动者免费发放清凉饮料,且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如果单位不按月发放高温补贴和清凉饮料怎么办?对此,用人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津贴或降低津贴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解决。省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电话:0371?5907592;郑州市劳动监察大队的投诉电话:0371?67439828。

郑州高温等级划分及防御指南

郑州高温等级划分

郑州高温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以黄、橙、红表示。

1.高温黄色等级 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2.高温橙色等级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3.高温红色等级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9℃以上。

郑州高温防御指南

郑州高温黄色等级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2.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郑州高温橙色等级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郑州高温红色等级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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