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医保怎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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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缴费机制,近日,武汉市居民医保取消缴费时间限制和补缴政策限制。那么武汉市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和补缴政策具体有哪些改变?一起跟小编来看下吧!

27日武汉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该市已于近日取消居民医保缴费时间限制,将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次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时限调整为全年度。

此外,武汉市还取消居民医保补缴政策限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补缴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后的医保待遇不向前追溯。其中,上年度参保缴费的武汉市居民,从补缴次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上年度未参保缴费的武汉市居民和非本市户籍人员,从补缴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武汉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彭燕娥提醒,由于缴费水平变化,武汉市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3月31日。即从今日起至截止日前,相关人员既可参保享受全年居民医保待遇,也可缴费参加居民医保。

近日,陆续有市民接到了辖区人社局的医保补缴通知,需要补交去年和今年度的医保缴费金额。记者获悉,这是由于武汉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有关政策调整所致,不同标准缴费者需分别补缴24元、40元、200元。

“社保通知我去补缴差价,这是为什么?”日前,青山居民娜娜女士向本报热线致电称,接到社保部门通知要到邮局补缴和的差价,否则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她对此有些疑惑,自己去年并没有使用医保卡,也需要补缴费用么?

针对这位读者的疑虑,记者联系社保政策热线获悉,武汉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确实需要补缴,这是因为去年武汉市调整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政策。

据悉,此前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共分60元、100元、500元3种缴费标准。调整后,将统一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本市城镇户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补贴)。居民医保定额缴费调整为按比例缴费,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上年度(n-2,n指享受待遇年度)该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何会调整?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发文要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居民个人缴费额也相应要提高,在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此前,武汉居民医保平均个人缴费水平为97元左右,低于国家水平。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度和度应由居民个人补缴的额度为:按60元标准缴费的居民,每人每年补缴12元,两年24元。按照100元缴费的居民,每人每年补缴20元,两年40元。按500元缴费的居民,每人每年补缴100元,两年200元。接到社保通知的市民,带上医保卡到辖区所在邮局即可补缴。

另据了解,2017年7月起,武汉居民缴纳2017年医保保费,将由定额缴费调整为按比例缴费。居民政策参保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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